Re: [請問] 調閱網路個資已回收

看板ask (問板)作者 (香香五六)時間11年前 (2014/08/18 22:40), 編輯推噓-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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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llisty (香香五六)》之銘言: : 剛剛我朋友說她去警局報案公然侮辱 : 可是我記得前陣子在八卦版看到某個新聞 : 內容是修法最重刑期一年以下不得調閱網路個資 : 想請問能不能找到這則新聞或是相關資訊 自己回自己的文XD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7131504.A.4ED.html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7239686.A.518.html 簡單來說最重本刑三年以上的罪才可以調IP或通聯紀錄 而誹謗和公然侮辱都低於這個標準 不過實務上似乎沒有依法就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93.1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sk/M.1408372829.A.5D3.html

08/18 22:58, , 1F
你可以修文
08/18 22:58, 1F

08/19 02:44, , 2F
您好,下次得到解答請以編輯將解答編入原文,謝謝
08/19 02:4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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