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非常氣憤!!!請問聯邦銀行的卡友們?!

看板creditcard (信用卡)作者 (氣質hiphop炫)時間17年前 (2007/01/09 16:51),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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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nucit (none)》之銘言: : 當初會辦"聯邦"的卡就是因為他的合約上說點數"終身"有效! : 最近這幾個月,我們好樣的聯邦銀行 : 只有在帳單上 小小的字 : "告知" 所有他的顧客 : 紅利點數不再終身有效了 : 不兌換就沒用啦~~~~~ : 不知道聯邦卡友們有啥感想??? : 很想問問卡神 : 他們這樣做, 完全合法嗎??? : 如果沒辦法接受就只有摸著鼻子 乖乖剪卡一途嗎????? : 能不能告他們? 他們這樣沒有違約嗎? : 難道消費者永遠都是弱勢的一方嗎????? : 有人可以建議要怎麼處理才能確保持卡人的權益??? 消費者申訴銀行管道: (一)向往來金融機構申訴 (二)向銀行公會申訴 1、諮詢及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窗口 銀行公會為協助處理銀行業務消費糾紛申訴案件,巳設置「諮詢及消費者服務中心 申訴窗口」,由專人負責處理申訴事件。如果您所申訴的內容涉及多家金融機構 或屬通案問題,例如,您對銀行目前部分業務的收費或契約有所疑問, 您可以撥打信用卡申訴專線: (02)8596-2333, 其他金融業務申訴專線 (02)8596-2345。 2、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評議委員會(已於95年9月15日正式成立) 如果您向銀行公會申訴窗口投訴後,仍未獲妥善處理,您可以在未經司法程序前, 向該委員會提出調處裁斷金融消費爭議。 該委員會係由具金融、法律等專業學養之4名社會公正人士及3名銀行公會成員 所共同組成,具相當的客觀性及公正性,而且該委員會不收取任何費用, 可提供您另一個省時又省錢的解決途逕。 另外,如果您對該委員會的裁定結果不滿意,仍可循法律途徑解決。 (三)向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 消保會(官):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及第44條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交易 糾紛或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可以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 或其分中心申訴。 如未獲得妥適處理時,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的電話等詳細資料, 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http://www.cpc.gov.tw) 「我要申訴/各主管機關服務電話」上查詢。 (四)尋求司法途徑 當您對往來金融機構涉及契約內容爭議的處理結果不滿意時,您可以循法律途徑解決。 提醒您!應隨時注意自己私法上的權益。 (五)向銀行局申訴 如對往來金融機構的申訴處理結果不滿意時,也可向銀行局申訴, ======================= 以下我自己加的: (六) 找立法委員 民意代表 目前國民黨青年部有在推 信用卡紅利點數應終身有效!  可向相關立法委員申訴! (七) 投書 水果日報 數字週刊  向電視媒體 新聞記者申訴 上媒體 開記者會 對銀行的企業形象必定有相當程度的負面影響! (八)民間團體:消基會  消基會也對銀行的這些行為不滿很久了! 只差沒有夠多人去反應!  台灣大部分的消費者都太乖寶寶或怕麻煩了!(在美國的美國人可不是這樣!)  逆來順受 也難怪銀行會越來越囂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75.228

01/09 16:55, , 1F
美國有天價的賠償 變相鼓勵消費者去告公司
01/09 16:55, 1F

01/10 06:19, , 2F
好文
01/10 06:19, 2F

07/05 16:46, , 3F
我的額度 中信>>>>凱基>玉山>華南>國泰=富邦>>>>>花旗
07/05 16:46, 3F
文章代碼(AID): #15erUb5G (credit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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