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讓人恨得牙癢癢的死小鬼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 (vv)時間19年前 (2005/05/02 11:43),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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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ffygan (布丁團要記得回信)》之銘言: : 我只知道 以前我也是被打到大的 但 造成一 些我長大後的問題 : 所以 我自己現在教小孩 是偏重用說的 打是最後才會使出的手段 其實小孩子會在外面會有不當的行為 通常是在家裡的教育中 早已縱容過度了 這時候在外面, 他不尊重別人時 你再用"說"的, 甚至"打"的, 都已經太慢了 真的要教育小孩子, 應該是在家裡就要教好 例如我昨天去吃飯時 在餐廳裡, 大人顧著聊天 放著四、五歲的小孩子跑來跑去 一直到撞到別人的桌子, 家長才去拉小孩子 可是看在我的眼裡, 我就覺得, 這個"家長"沒家教 因為小孩子會這樣子跑, 本來就是在家裡沒教好 但是小孩子不懂事, 所以也不能怪小孩子 可是家長是不是該來道個歉, 沒有, 什麼都沒有, 就當做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其實並不是說這些狀況發生, 就要家長去打小孩來阻止 而是平日在家裡, 家長是否有教好小孩子要尊重他人? 我自己是個家教老師 之前在接家教時, 都會挑學生 但是我後來發現, 挑學生不如挑家長 一個有教養的家長, 學生通常也不會差到那裡去 所以給有小孩子的家長一個建議 在小孩子沒教好前, 真的不要帶出門 不然, 丟臉的通常是家長而不會是小孩 至於 miffygan 網友的說法, 我是蠻贊成的 儘可能不要用"打"的方式來教育小孩 不然, 很難教導小孩子不要去打人 但是, 適當的處罰, 來讓小孩子去配合環境, 尊重他人, 我覺得是家長該有的責任 因為別人沒有理由去"忍受"小孩成長教育過程中的行為 -- 家教經驗談 http://irenepcc.dyndns.org/~mt/archives/dunst/07_tutor/index.php 要轉錄文章的人請注三件事 1. 請註明出處, 2. 請保留簽名檔, 3. 請發個 mail 讓我知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7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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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文章數 果然是發文高手 重點有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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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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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沒教好不要帶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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