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現在真的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 (new css)時間19年前 (2006/09/05 22:38), 編輯推噓1(1018)
留言1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rjhio (失敗者)》之銘言: : 照規定走有很難嗎? 電費水費過期 國家也是會收你過期費 你不繳嗎? : 有時候遇到這些家長.真的很想教育一下她們. : 現在我都覺得 會吵的小孩真的有糖吃(不只一位家長).... : 那些乖乖繳手續費的小孩..真的辛苦你們了(很不公平押...) : PS:各位版友.若是你們.你們會多繳這200手續費嗎? : 哀... 我覺得你的說法和舉的例子不太合理。 水電費是先用後付,而學生註冊所繳交的交通費則是預付制。 因此,你們應該檢討的是繳費期限的問題,是不是訂的太早? 都還沒有開學也還沒有開始使用交通服務,就說過期,這樣很難說的過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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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好耶, 只要寫得夠清楚, 期限給得夠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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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提早確定位置, 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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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什麼不對,但是收「逾期」手續費就有失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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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待的私立學校也是用這種方式,說是逾期手續費,但實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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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了懲罰學生,希望下次能準時,後來一樣被教育部糾正,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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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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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待的公立學校,學生忘了半月票,就是補辦而已,客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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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也不能收「逾期」手續費,任何學校的作為,就算外包,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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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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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基本上都事先付費後使用吧!除了台北的公車下車投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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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繳費本來就是要準時啊!要是每個人都拖拖拉拉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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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會很困難吧!再說那個家長也不是經濟上有什麼困難,準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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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模糊我的論點,我並不是鼓勵「不準時」繳費,而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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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錢也沒那麼困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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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手續費」的合法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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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都準時付費的話,又怎麼用得到那處罰的200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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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3:24, , 17F
我說了「該公司片面規定的罰款」是不合法的,我是討論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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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3:25, , 18F
學校單位,就算外包的業務,都是受到規範的,不是想怎樣就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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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2:25, , 19F
沒錯 原po那間公司才是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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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_OlgQD (custo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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