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她這樣子算是很澳的買家嗎?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 (幸福進行曲)時間19年前 (2007/01/30 00: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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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VB (bamboo913是澳客)》之銘言: : 內容是 : 『首先我要說的是 : 到底是我要跟妳買免持聽筒呢? : 還是妳要跟我買免持聽筒呢? : 關於這一點 : 妳可以分別的清楚嗎? : 我電話已經留給妳了 : 老實說 : 妳應該跟我連絡 : 妳覺得呢? : 因為畢竟不是我跟妳買 : 此外 : 下午我傳兩封簡訊給妳 : 妳說妳沒帶手機出門 : 或許是真的 : 不過 : 妳回到家看到簡訊的時候 : 難道不會回一通來電嗎? : 妳知道妳這樣子真的很沒有禮貌嗎? : 因為妳讓我把東西帶出門一天 : 卻都等不到妳的任何消息 : 就算妳回到家之後也不稍微撥通電話 : 或著是回覆封簡訊給我 : 就這樣子不聞不問的對妳想要購買的買家這樣 : 妳說說妳這樣子對嗎? : 我知道妳這個樣子真的是對我蠻過份的 : 希望妳事後可以給我個交代可以嗎? : 不要在事情過後就這樣隨便看待 : 之前回妳的信件我也回復妳了 : 手機的免持聽筒一定會留給妳的 : 所以之後我會等妳有空的時候來圓山站交易 : 希望妳到時候不要又不聞不問了好嗎? : 謝謝妳 : 另外妳看到我的來信的話 : 麻煩妳回個電話吧 : 我不希望我傳給妳的簡訊最後都變成泡影 : 謝謝妳』 或許因為從小家裏就是做小生意的 我不大能接受原po上面那段話 如果今天你是合購的主購, 那你的團員有義務要主動與你聯絡 可是在這個案例中, 你是賣方 不管你有沒有賺錢 你都是賣方, 如果你想要把東西出清, 就應該要主動聯絡買方 對買方而言, 看到上面這段話, 誰都不會想跟你買吧 畢竟可以買到東西的地方那麼多 何必花錢受氣呢? 不管大家再怎麼不同意 出錢的人本來就比收錢的人聲音大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38.195
文章代碼(AID): #15lYJBYy (custo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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