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店家規範與客人素質之探討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 (什麼鳥鳥跟鳥鳥)時間19年前 (2007/02/06 11: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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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店家所設的規定 我這裡有些話要說 因為現在這個年代 愛興訟的訟棍一堆 動不動就我來一句 我告你 就會讓人不勝其擾 況且主動張貼標語 店家才能有免責 就像我們買產品一定要附產品說明書一樣 所以要有充分告知消費者的義務 然後如果消費者將自已置於法律無法保障行為 就應該自已為自已的所作所為負責 法律也沒有義務保障這種人 所以就原PO的公司 我想張貼標語這件事並不代表水準落後 而是整個台灣近年來的改變 要自由 要權益 要過了頭 都忘了權利與義務是一體兩面 這種要告就來告 讓我不爽我就告 的風氣愈來愈盛 所以原PO公司的做法很正確 我建議可能會發生爭議的工作場所都能採用這種方式 ※ 引述《mesia (用不著教我當老師)》之銘言: : 這篇有點離題 所以我簡短說 : 店家的規定往往都是要使客人能夠照著店家所希望的方式去做 : 或說是 讓店家比較好做事 : 發生爭執時也才會有個依循 : 但我前幾天居然發生"遵照店家的規定 反被店員當成澳客"的事情 : 詳情可見消費者版3164篇 : 對照速食店大聲叫罵的媽媽 : 有時我真搞不清楚到底是客人自己要做澳客 : 還是店家逼著客人要做澳客???? -- 心若改變,你的態度跟著改變; 態度改變,你的習慣跟著改變; 習慣改變,你的性格跟著改變; 性格改變,你的人生跟著改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81.178
文章代碼(AID): #15n_1o3K (custo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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