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澳客是否真無法可管?
※ 引述《cangning (蒼凝)》之銘言:
: 今天跟朋友討論到關於遇到幾乎可說是違了法的澳客時
: 需不需要報警的問題...討論的結果讓我很心寒
: 也許是我法律知識不足或是對其它客人太有信心...
: 我跟朋友舉的例子是之前也是板友的文章提到的
: 當客人提出希望多拿幾包商品當試吃
: 而店家不答應(不符成本)
: 而客人在結完帳買的數量後,逕自另拿了幾包商品放入袋子
: 店家制止後仍堅持說就是試吃呀幾包有什麼關係,依然不還
: 當此時若店家堅持客人是有搶劫的行為而報警
: 是不是應該的行為...
我們家也是做生意的 一包100 沒漲價
客人跟你說...2包150?
我們跟他說物價漲成這樣 我們自行吸收了
他改個方式....
買個500元
看到我們有賣一個10元的小零嘴
就改買500元
然後自己抓二個10元的小零嘴
說 "這個送我們,買這麼多了......"
拿一張千元大鈔給我找零
我很不客氣的找他480
當場他臉色不太好看說..買這麼多沒有便宜喔?
我誠懇但是堅定地告訴他..真的沒有辦法。
現場有試吃的東西,只要你敢,站在現場,我們都不會拒絕讓客人試吃,
其他客人買一千以上的,都沒有說話了,
有的會開口問,有沒比較便宜?我們解釋成本高漲但是我們售價沒漲之後,
其實客人都可以接受沒折扣,
基本上,不可能因為這種事情報警,
只能從內部做控管,要嘛,就是東西擺放的位置做個變更,
要嘛,就是跟客人直接談
跟他明說,不能這樣做,不然我們寧可不賣。
我們遇過這種客人,好好說,聽不進去的,
我們也有當場把錢退給客人的情況。
寧可不賣。
因為報警時間成本、商譽,是小店家玩不起的。
就算真的報警,警察會受理嗎?
就算受理,客人來陰的玩店家,誰受的了?
貪小便宜的客人,就要靠老闆堅定的立場,跟銷售人員的手腕,
不得罪客人,但是也保住店家的利益。
: 我朋友說,要是報警,不管錯的是不是店家
: 會有人覺得為了幾包東西就報警太小題大作
: 商譽都會受損,為了一個澳客損失其他客人不值得
: 以上這個點我聽了完全不能接受
: 我自己認為一般正常人
: 應該是不會為了一個“搶劫店家”的人而覺得這家店不好
: 尤其是慣犯更是如此,再說了如果說有鬧就有糖吃
: 那這家店生意還要不要做?
: 可是既然他提出了這個點,難免不會有別人也這麼想?
: 接著就扯到為了報警所花的時間成本
: 以及之後若是澳客挾怨報復造成的損失...
: 最後我只問他一句,是不是澳客就不管讓他一直澳,讓他剝削?
: 他非常堅定的回答:“也只能這樣”
: 我終於了解都用息事寧人方法的老闆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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