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溺愛也不是這樣吧...(後續)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 (...)時間17年前 (2008/07/20 01:26),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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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ghtino (總是好睏的ENO)》之銘言: : 如果有版友也遇到同樣的事 : 那麼以上幾篇推文的處理方法就可以拿來參考 : 我朋友的處理方法 : 也許不是個好示範吧...(苦笑) n大與跟n大朋友相似想法的網友們: 其實你們如果靜下心來,會發現一些關鍵處,導致為什麼會有另一方網友會說出 「n大的朋友該告,如果不告就變成活該」的氣話。 因 為: 那個小偷的媽媽當初一見到n姊的朋友,不是唰地一巴掌打了n大的朋友嗎!!!! 如果沒有打她一巴掌,老實說大家也沒心思為這件事忿忿不平。 壞人的「奸」不是指其偷竊,而是偷竊後還忝不知恥地打人!天理何在! n大的朋友要嘛是秉持耶穌的左右臉一起挨打的偉大精神,不然還真得是該被罵, 因為她是現代鄉愿。不然古人說的姑息足以養奸這句話豈不喪失存在價值! 反正當事人願意姑息,旁邊的人喊什麼燒!!! 也許有些人很窮才偷竊,這些小偷會懊悔,也值得原諒。 但這兩母女一開始囂張的行徑,值得原諒嗎?還不懂?舉個比較用的劇情如下: 不然換個情境:下一個15歲小男奧客弟弟,每次到店裡就突襲猛捏n大的朋友胸部一次, 然後小弟弟的媽媽到店裡給了n大的朋友一巴掌,罵她不要有胸部則就不會帶壞小弟弟了! 過幾天,家境富裕的母子倆又到店裡道歉然後給大筆遮羞費,然後n大的朋友拿了遮羞費就 笑笑說算了....... 老實說:n大如果PO這種例子,其實邏輯一致喔!可是可以想見很可能許多在偷錢事件上 尊重n大朋友自主性的人,屆時反而跳出來大叫「不能姑息色狼」! 可是當事人願意放色狼一馬,就算下次再被捏(甚至讓其他女同事也遭到毒手)的話,再 拿遮羞費也無妨,反正有大筆錢拿真爽,旁邊的人又喊什麼燒? 以上的反諷,會想的人自然想得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5.217 ※ 編輯: ggguesttt 來自: 140.112.155.217 (07/20 01:34)

07/20 03:19, , 1F
都過這麼久不要再挖出來回了,吵不夠嗎?
07/20 03:19, 1F

07/20 03:20, , 2F
這個比喻有失洽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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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3:34, , 3F
算了啦~好心被雷親這種事也不是第一次
07/22 13:34, 3F

07/22 22:23, , 4F
的確會讓人有這種感覺
07/22 22:23,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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