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掛號不用真名可以嗎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不敢看合購,好吃的太多了)時間18年前 (2006/12/29 02:04), 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Bein (我不願意)》之銘言: : 今天又碰到不給我名字的買家 : 不過她的收件地址是郵政信箱 : 這樣可以寄掛號嗎? : 我不想被郵局阿北唸啊.... : 請大家告訴我謝謝! 正確的郵局規定上,是不行的哦 你若寄平信,沒有真名可以投送到 掛號信若寄到公司或住家,要有印章 或簽名,郵差若很隨便,就能簽收完成 若是掛號沒收到,要去招領時,必須有證件 假名哪來的證件 我有申請郵政信箱,當時小姐說,如果是個人用戶 別人的信寄到你的信箱可以,但是掛號不行,掛號必 須本人(即信箱申請人) 但規定是規定,就是有人不會守,但若是原波你寄去的信箱郵局 很守規定,你就無法送到囉,會退件 你可以問收件人,把非真名的問題說給她聽,若她堅持不給真名, 請他回email給你,言明若信件被退問題必須由買方自行承擔哦, 再次的運費由買方自行負責 話先說清比較好 -- 天然水晶.平價販售.人人買得起 平價.品質,服務,誠信 路邊攤的價格,專櫃的品質 行雲流水‧天然水晶:http://stonehc.myweb.hinet.net 賣場:http://mybid.bid.pchome.com.tw/user/tallliyan/ 賣場:http://tw.user.bid.yahoo.com/tw/user/nikita_wa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24.190

12/29 18:19, , 1F
掛號信如果寄到公司 公司有統一的收發處的話 是不用本人簽收
12/29 18:1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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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郵政法有規定 認地點不認人 倒不一定是郵差隨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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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認地點不認人好像太以偏蓋全了 :P 總之郵政法第22~24條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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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囉....像有第24條的情況 郵差是不必找本人簽收的 除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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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24, , 5F
發處聲明不收..^^...
12/29 18:24,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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