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急!!露天交易糾紛,買家說要告我,請大家 …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wangliju (每天都不知道要做什麼)時間17年前 (2009/05/25 16:17)推噓2(2推 0噓 14→)留言16則, 5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原文恕刪
提供我自己學法律的經驗給原PO
也給其他的好賣家
如果買家要走刑事,那就只能告詐欺
但詐欺的定義是"使他方陷入錯誤而交付財物或利益"
買家已經明知有瑕疵了
所以很明顯他沒有"陷入錯誤"
詐欺不成立
如果他要提告訴(報警再上法院)
因為是小小小案子,警察通常不會想裡他
會叫你們雙方調解
送到檢察官那裡一定是不起訴
如果是自訴,刑事訴訟法規定一定要請律師
我相信買家應該沒有那麼閒
為了幾百元去請幾萬的律師
所以刑事這條路是走不通的~~
如果買家要走民事
那就是物有瑕疵的不完全給付或債物不履行
但是一樣,他已經知道物有瑕疵了還買
那就不是你的錯了
一樣,小案子一般會先送調解
就算進法院你也不用怕,我相信你不會輸
最糟的情況是你退錢給他他商品還你
記得把所有你們的交易過程都備份下來
如果之後有電話聯絡的話
可以的話最好是錄音
有通聯紀錄就掉出來
證明他只有打"一次"電話給你
如果他有在網路上講你的壞話
這樣更好,是公然侮辱
記得再告他一次
他敗訴賠錢還要幫你付律師費
原PO加油,一毛錢都不要退給他
想告就讓他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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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絕食啦~我又吃飯啦
我又絕食啦~我又吃飯啦
怎麼樣怎麼樣!關我ㄚ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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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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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誤修文,謝謝U大提醒
※ 編輯: wangliju 來自: 58.115.131.171 (05/26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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