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交貨便取貨雙重標準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希凡)時間9年前 (2017/03/03 13:04), 9年前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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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boy612120 (只是純疑問討論而已)》之銘言: : 前幾天用網頁版Ibon印完單子 : 前往7-11寄貨,後來發現收件人少打一個字 : 收件人蘇xx,結果只有打到蘇x : 而包裹到店後,因姓名不符合無法取貨。 : 之後致電給客服說明我是寄件人 : 並提供單號-寄件人的姓名電話 : 講明原因希望能讓收件人領貨 : 畢竟名字只是少ㄧ個字,並非全部更改 : 而掌握寄件人資料的只有客服才有 : 門市店員也不會知道誰寄的 : 所以我已經以寄件人的身分致電說明 : 也說你可以回撥寄件人電話確認身分 : 我會馬上接。 : 客服ㄧ樣說不行,只要收件人與證件不合 : 就無法領取,就算我是寄件人也無權更改... : 因為是零元取貨商品,所以很嚴格。 : 於是我又反問,那如果是付費取貨商品 : 名字有誤能不能領? 客服說可以!!!? : 喔喔...所以我有付錢就可以到處領別人的貨 : 反正你都說有付錢,可以不用核對身分了 : 客服ㄧ秒變啞吧!!! : 真的是有夠不人性化的服務!!!! 不夠人性化? 就內容來看,這本來就是購買人自己輸入或你自己不仔細, 常用網路購物就會發現,7-11都會提醒姓名都要正確。 否則會無法領貨,而且7-11有自己的管理系統,超商那麼多。 通融你的,那別人的呢?「用別人的系統,就照規定來。」。 不是什麼都要求便利、人性化,那規則是定好玩的嗎? 通融你讓你便利,但結果就是造成超商的不便,將心比心。 客服也有他的為難,詐騙之所以會成功就是利用這些通融、便利的漏洞。 例如:之前超商因為通融讓寄件人換包裹,就成了詐騙受害者。 之前也發生過收件人錯誤,買家反應, 我也只跟他說:那沒辦法,可能您就會有一次未取記錄了。 該承擔就得承擔,至於付款的部份不用真實姓名, 那是因為誰會花錢去偷領別人的東西? 說真的,重視隱私可以理解,但是用假名領貨本來就有風險, 這些本來就是買家自己擔,即便你給身份證號,那也可能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80.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488517440.A.463.html ※ 編輯: licstar (36.235.80.156), 03/03/2017 13:04:42 ※ 編輯: licstar (36.235.80.156), 03/03/2017 13:06:19 ※ 編輯: licstar (36.235.80.156), 03/03/2017 13: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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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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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cstar (36.235.80.156), 03/03/2017 14: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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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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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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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kFb0HZ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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