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源] 公告新竹市95學年度公立幼稚園教師聯合 …
我只是在想自己未來10年後是否需要重新登記檢定
但根據一條尚未廢止的條文來看
幼稚園園長、教師登記檢定及遴用辦法 (民國 72 年 06 月 11 日 修正)
第十條
經登記或檢定合格之教師,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十年以上者,如重任幼稚園教師時,必須
重行申請登記或檢定。
所以我在想未來法令若未改
有幼教証的老師們可能還是要注意一下這條法規
所以我也搞不懂新竹市的題目和答案
不過自己如果想要擁有幼教証
我自己就會注意一下這條法規
: #題目87--請問經登記或檢定合格之教師,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
: 幾年以上者,如重任幼稚園教師時,必須重新申請登
: 記或檢定?(A)5年(B)8年(C)10年(D)12
: 年(E)15年
: 名 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 (民國 92 年 08
: 月 27 日 廢止)
: 第 34 條 經登記或檢定合格之教師,未曾擔任教職或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十年以上
: ,擬重任教職者,應重新申請資格檢定及參加教育實習。但有下列情形之
: 一者,不在此限:
: 一 具有第三十七條第四款所定情形者。
: 二 未擔任教職或脫離教學工作期間,係擔任教育行政工作者。
: ****若依這條法令來看,以前脫離教學十年需重新換證的法令早已廢止,所以應不用再重
: 新申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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