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新制上路
未來各園將會有教保員的出現
依照園內學生數多寡而有不同
但是
(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方式進用)
這句話充滿了無限想像
因為目前尚未有定案出現,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怎麼實施
不過
就現實面來說,大家去考試無非求得一份「穩定」的工作環境
契約方式進用就有一年一聘的感覺(跟目前的代課制度一樣)
在園內的教保員到底要以多少的心力在這各園內付出?
還是必須要為下個年度的工作好好做自身規劃?
而教保員在工作現場一定是跟「幼教師」作相同類似的工作
(法規目前規劃是行政為主教學為輔)
反正在園內一定沒辦法分得這麼清楚,甚至已有地方政府規劃為一班一師一教保
那幼教師跟教保員有什麼差別?(指的是工作內容及現場環境下)
既然工作內容是一樣的
但是身分保障、薪資給予、福利制度卻整整差了幼教師一大截
不討論薪水,
連是否一年一聘的工作保障
一年的給假狀況
是否有退休制度.....這些都是個問號!
以勞工來定義栽培國家幼苗的工作者
這是在侮辱這個國家的未來?
還是這只是代課老師的另外一種高級的說法?
能不能期待什麼法案??不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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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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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就是說幼稚園老師又要教學又要處理一堆哩哩叩叩的行政業務
所以才想設立教保員的
而類似永業的含意是......
每月提撥一定金額之退休金入勞保裡?之後領勞保年金(勞退新制)?
法規未明,讓人感覺很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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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正當理由不得解聘
何謂正當理由?
例:我在這各園內工作已經滿6年了
卻因為新來的校長理念不合(國小附幼)
而被用「正當理由」解聘?
這不是跟中年失業是一樣的道理嗎?
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依法做考核
那我不是年年當菜鳥,不合理的要求也要吞忍(因為你的聘書掌握在別人手上)
這樣...跟現在的代課制度所造成的心理壓力其實也是一樣的..
※ 編輯: Futurelight 來自: 125.232.72.42 (03/20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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