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合約加註的問題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帥過頭)時間14年前 (2012/06/04 09:50),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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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一定會贏,買方賣了會有他的理由 二,無罰則,罰多少沒有書明 三,就算日後打官司贏了,也不容易拿到錢 四,這種怪胎,房子賣了還要指使別人,不買可也;支配欲太強, 五,賣高一些就行了,投資客不會買的高吧 六,這種房子很難成交,屋主的支配欲這麼強房價會照他的意思走,他一定會賣高價, 而且,他的條件會照自已的意思走,成交也難,也可能不成交,因為,買方仲介其他條 件不符,或收錢當天屋主心情不爽,最大可能算佣成交,屋主也會提高價錢, 若我是店長,這種不平等條件,不賣. 帥過頭 ※ 引述《dybert ()》之銘言: : 假設今天賣方賣屋 : 要求加註一條買方不得在3年內售出,否則需賠償新售價的1/5 : 如果買方也答應並簽約了 : 那這個加註有法律效益嗎? : 萬一買方違反這條加註,法院是不是一定會判賠? : 謝謝 -- ▃▂ 林背 ┌─┐ ▁ ▁跟我這樣買 - -   的 ▃▃▁▅◢ \ │┌┤ 出生前→◥\ 就對了 \      ▃▃▎▎ ▌ ┐┌──┐ 出生後→ ▼▄▃ ▄▄ / │┌┐│ ▁▂▎◢ ▅▅▅ └-┴└┘┴ ▼ ◢▃▃ ◣▂ http://0rz.tw/u7mT5 豆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47.5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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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有說要賣低,不過只賣給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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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人看到低價還是會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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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低是屋主的認定,市價500他認定市價600賣低是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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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賣低,仲介是找自住,還是找投資客來買 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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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他賣48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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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秒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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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帥大覺得在賣480的前提要,要怎麼訂合約才可以讓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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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房子的人買到而不會被短進短出想炒作的人有機可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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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3:21, , 9F
政府也辦不到,彭懷南打投資客,他會告訴你,辦不到
06/04 13:21, 9F
文章代碼(AID): #1Fp1HZQ_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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