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下斡旋或要約前一定要到台灣凶宅網繞繞..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你要加油喔!)時間14年前 (2012/06/15 21:0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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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凶宅認定事發生那間才是 : 不是一間發生整棟都是 : 至於告不告知,看仲介.... : 基本上非兇殺,非跳樓,非死在公共空間 : 你要說仲介不告知也很難說得過,主要是仲介不會去查每一間是不是 : 都是針對某間下去查還有重大是件 : 再者 : 如果社區夠大,裡面會有幾戶有問題都是正常 : 一戶有問題整個社區都不能買 : 那真的就很難買了..... : 這東西見人見智 : 沒一定的答案 : 跳樓 兇殺 死在公共空間的這種我都會講 : 如果是社區理單一個案的燒炭,非同樓層,或上下樓 : 我就不一定會講 那意外呢? 遠雄在林口的建案當初發生工安意外導致五死一傷 這樣會被認定為凶宅嗎? http://tw.myblog.yahoo.com/angelc240/article?mid=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26.198

06/15 22:22, , 1F
奇怪 原波又不是在討論"凶宅"的定義 只是寫出自己買屋的
06/15 22:22, 1F

06/15 22:22, , 2F
喜好 幹嘛一定要洗腦別人同意 你沒差你去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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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2:25, , 3F
是我 肯定不碰 遠雄的物件開價又高
06/15 22:25, 3F
文章代碼(AID): #1FspAzBG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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