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林口合宜住宅申請資格?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PP)時間14年前 (2012/07/04 10:24),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目前想要申請林口合宜住宅,看了相關條件如下: 年齡 申請人須為年滿二十歲 申請人 家庭組成狀況 須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四十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申請人之家庭成員 住宅持有狀況 1.家庭成員係以家庭組成條件為依據,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惟申請人與配偶分戶時,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亦屬家庭成員。 2.申請本證明者,家庭成員須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申請人之家庭成員 家庭年收入標準 家庭成員之年收入合計應低於(含)158萬元 【家庭年收入≦158萬元】 家庭成員之年收入合計應超過158萬元且低於(含)247萬元。 【158萬元<家庭年收入≦247萬元】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父母皆有房產,與母親同一戶籍! 目前有幾項作法: 一、遷戶籍到父親的戶籍,但父親房子的坪數在40平方公尺以下。 二、在母親原戶籍下分戶。 三、遷到老婆的外婆家的戶籍(外婆的房子) 四、遷到朋友的房子。 因為我跟老婆都是年收入100萬以下,目前我跟內人皆無房產。請問以上幾點作法合乎申請資格嗎? 請各位版友給予協助幫忙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7.4.198

07/04 10:29, , 1F
你跟你老婆 加起來有超過158萬?
07/04 10:29, 1F

07/04 10:40, , 2F
4
07/04 10:40, 2F

07/04 10:57, , 3F
沒有!加起來約100萬以下!
07/04 10:57, 3F

07/04 14:41, , 4F
戶籍遷走就符合了
07/04 14:41, 4F

07/04 15:29, , 5F
辦分戶就可以了
07/04 15:29, 5F
文章代碼(AID): #1FywbIRF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FywbIRF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