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情侶買房登記問題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謝謝你9527)時間13年前 (2012/08/19 11:50), 編輯推噓9(10112)
留言23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dgenie (genie)》之銘言: :  1.代銷小姐所言是否為真?還是可以等到過戶時再告訴代書就好? :  2.若登記女友名,由我辦理公教貸款,是否可以? :   (爬文後~公教貸款好像規定~共同持有~必需是夫妻才行?) :  3.若辦理共同持有~有哪些優缺點?這是小弟最想知道的答案! :  謝謝大家的幫忙喔! :    個人建議 把買房子的事情,跟婚姻完全分開。 方法: 寫一份共同買房的契約,約定登記何人名下、出資的比例及時間等等, 然後找民間公證人辦公證。(1萬以內大概可以解決) 這樣在婚前、婚後都可以主張自己持有房產的百分比, 而且婚後若無法持繫時,也沒有婚前財產的問題。 - 不過我個人的作法是,婚前登記在男方,婚後贈與女方。 這樣的做法有一個好處,就是大年初二回娘家時,女方家人都對我很客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8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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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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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2:23, , 2F
推你的個人做法,真不懂為啥很多人喜歡把買房子跟婚姻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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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贈與女方 若以後離婚房子您可拿不回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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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氣能當飯吃喔? 若婚姻沒有永久 你會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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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3:33, , 5F
這篇一定是女的反串! 想要不勞而獲?! 至少我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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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保障彼此 減少未來可能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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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特有財產登記男方 婚後有償財產對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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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拉倒 娶烏克蘭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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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系列推文得知 台灣有擔當給女人保障的男人絕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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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給女人忠告 要找就找有錢男交往 至少物質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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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寧願在AUDI上流淚 也不要在TOYOTA上放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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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要他的錢,他要妳的人」誰聰明?我覺得是男人聰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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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就有了,好老婆卻是可遇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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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未必吧 "錢賺就有了" 也要看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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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的,房子一起出錢一起共名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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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有擔當,錢就是擔當?!那有錢人就算花心只要給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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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就算有擔當的男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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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房的女人滿街都是,有什麼可遇不可求的....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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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房願意分帳吃苦的才是可遇不可求,但是這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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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用給他房,所以你講的話這是邏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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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usalito,不管多少錢,站在男人的角度,男人給的起就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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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再賺得來。就我自己來說,我不會因為錢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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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聊聊我的想法,我不會去批評別人邏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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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C69fsH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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