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千萬屋「石牆變玻璃」看光! 屋主氣炸 已回收
※ 引述《whiteadam (blue eyes blue)》之銘言:
: 1.來源連結:
: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miffy011820130421184826
: 房子還沒蓋好卻狀況連連,像是透天厝車庫間,原本該是磚頭實體牆面的地方,
: 卻改成毛玻璃隔間,隔著縫隙,隔壁住戶間看的一清二楚,沒隱私,
: 還有二樓採光罩,住戶說沒圍牆,小偷容易跑進去,現在和建商之間進行協商,
: 希望能找出合理解決方式。
為什麼建商要在圍牆、採光罩上 "留空隙" 呢? 他是頭殼壞了 ? 省錢 ?
現在新聞記者是有人餵新聞,新聞台就弄得好像是獨家新聞、記者在良心爆料,
至於合法性與真實性、雙方的說法、政府的立場,新聞記者是沒膽去探究與爆料的。
這案子應該是問問居民、建商、市政府,
圍牆、採光罩是何時弄? 是合法申請的? 還是二次施工的違建 ?
很多透天厝的「車庫」在申請建照時
是申請成 "花園" 兼 "停車位" 的公設,不是車庫哦,
理論上,應該像歐式那樣種些花草,中間停台車,
但是經過二次施工後,這些就變成封閉式的私人車庫兼倉庫。
本來設計圖中的那些花草樹木呢 ? 不見了!
造就了現在台灣常見的連棟水泥新式透天加蓋採光罩鐵門圍牆車庫的都市景觀。
因為建商廣告不實,罰款很少,所以建商都這樣玩,
理想上,建商如果在廣告上畫出建照上沒有的東西,
應該就要罰個一千萬,但現在市政府大多是重罰十萬 !
因為廣告那樣畫,住戶買下來後會覺得政府敢拆就是找我麻煩。
因為違建案子太多了拆不完,
政府就會說,如果牆上有些洞,不是完全封閉的私人空間,那就列入緩拆
所以建商就會 "留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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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最近很熱門的桃園青埔就常有這種例子!
本來青埔應是處處 "花園"車庫,
現在青埔卻是處處 "鐵皮"車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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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flylee 來自: 180.176.98.92 (04/22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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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的施工品質,我就不去細究了,
但車庫的圍牆、採光罩、鐵門是不是合法的 ? mobile01上面沒說
你覺得是合法建物嗎 ?
※ 編輯: flylee 來自: 180.176.98.92 (04/22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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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認知是圍牆是設在地界上,如果是巷道內的獨棟透天,
那標明四周地界的圍牆是合法的。
台南市圍牆設置都市設計審議原則
三、本市其他各類使用分區原則上不鼓勵設置圍牆,若有設置需要,
應為透空式設計,其圍牆高度不得高於 1 8 0 公分,
牆面鏤空率須達 5 0 % 以上,牆基高度不得高於 45公分;
否則應經本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設置。
牆基是不能高於 45公分。
但這是社區式的透天,中間空地的部分常常是法定空地、車道、道路、
停車位等共同持有的土地,而設圍牆在車道、道路或是停車位上的合法性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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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這就是現在社區透天建案的通病。
甚至很多透天的一樓室內空間在建照上是車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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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式,是蠻遠的... 改叫台式好了
※ 編輯: flylee 來自: 211.20.60.207 (04/22 11:1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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