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客跳樓身亡 房東求償敗訴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Go for the eye)時間13年前 (2013/05/06 15:53), 編輯推噓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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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來源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5060196-1.aspx 2.內容: 房客跳樓身亡 房東求償敗訴 15:08:53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6日電)孫姓男子在租屋處跳樓身亡,馬姓房東事 後提告,認為跳樓事件讓房屋成為凶宅,請求450萬元賠償。法院審理後,予 以駁回。 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楊姓女子的丈夫孫男,因罹患肺癌,在民國100年 7月14日於新北市租屋處跳樓身亡;馬姓房東事後提告,請求楊女賠償450萬 元。 原告指稱,孫男自殺事件導致房屋成為「凶宅」,且房屋交易價值跌到一般 市價的5成,甚至難以出售,因而提出市價的3成新台幣450萬元損害賠償。 被告楊女表示,丈夫孫男並非在租屋處身亡,而是在醫院往生,且房屋並未 因此成為凶宅,原告並無受有任何損害。 法官則認為,房屋的所有權和功能沒有因自殺事件受到損害,且原告表示房 屋成為俗稱的「凶宅」,指的是抽象性的「純經濟損失」,這種損失並非民 法第184條保護的範圍。法院審理後,予以駁回,全案可上訴。1020506 3.心得或感想: 討論很熱的租屋處自殺時房東可否請求損害賠償議題 不過新聞中這個案子的原告似乎告錯條文了? -- 春華秋實,好人隆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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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哪告的贏 這篇報導也都說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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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6:04, , 2F
一來跳樓身亡沒死在屋內 不太容易被判斷成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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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來 即便是凶宅 法官也不見得會認定有實質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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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去跟死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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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是那麼好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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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房東以後賣屋不告知的話,不知道買方告不告得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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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s我記得不是念法律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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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 房東以後賣屋可以不告知 畢竟認定上非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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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0:09, , 9F
沒有告知的義務 除非有在售屋合約上有特別的規定
05/06 20:09, 9F

05/06 20:21, , 10F
不是念法律的 事實上我最討厭法律惹 ^^
05/06 20:21, 10F

05/06 22:25, , 11F
想當職業房東最好別買太高樓層,最好是能裝鐵窗的舊房
05/06 22:25, 11F

05/06 22:25, , 12F
05/06 22:25, 12F

05/06 23:03, , 13F
樓上,那燒炭不就好了
05/06 23:03, 13F

05/06 23:21, , 14F
煙霧警報器裝靈敏一點的 稍微一點煙就大叫 要死去外面死
05/06 23:21, 14F

05/06 23:25, , 15F
-_-明明就念法律的 還裝死
05/06 23:25, 15F

05/07 00:07, , 16F
房客表示: 不要再調房租或叫我般家了 不然我_在你房子裡
05/07 00:07, 16F
文章代碼(AID): #1HXs5f_4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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