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新成屋的規約,沒有罰則情況下,物業可以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米拉)時間4年前 (2022/03/10 13:43), 4年前編輯推噓21(22176)
留言99則, 1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簡要是 建設公司規約草約規定不能汽車格停機車,應該要等到管委會開會投票後所有權人同意才執行 看過建設公司規則草約,並沒有相關罰則,那物業還可以做甚麼? 非常想知道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8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4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46891012.A.75E.html

03/10 13:52, 4年前 , 1F
通常為了社區的素質建議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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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4:31, 4年前 , 2F
我是覺得這個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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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4:32, 4年前 , 3F
第一台機車停下去 就開始有人堆放雜物 然後撿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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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4:33, 4年前 , 4F
為什麼機車可以 我的雜物不可以 然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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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重)機車位只能停車使用和雜物討論的不一樣喔!雜物堆放是需要變更使用執照的~

03/10 14:47, 4年前 , 5F
你484沒看過停車格擺麵線攤水餃攤 甚至在車位上刷洗的
03/10 14:47, 5F
這可能是公有停車啦~跟私人停車場不一樣的吧~ ※ 編輯: miilata (223.141.41.99 臺灣), 03/10/2022 14:47:53 ※ 編輯: miilata (223.141.41.99 臺灣), 03/10/2022 14:48:41

03/10 14:52, 4年前 , 6F
你是不是簽買賣時候才看到,不過你都簽了那就要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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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4:52, 4年前 , 7F
委會成立後你們自己移掉,基本上汽車格可以放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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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那物業一直貼單子,想知道不遵守會怎樣?

03/10 14:53, 4年前 , 8F
但是絕對不能放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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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ilata (223.141.41.99 臺灣), 03/10/2022 14:59:49

03/10 15:38, 4年前 , 9F
就是會被鄰居白眼視為低素質沒水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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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5:45, 4年前 , 10F
其實如果空間夠真的可以放機車阿再順便跟管委會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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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機車錢,管委會一定很樂意,而且法規就是這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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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目前沒汽車,停機車居然也不行,所以很想知道建商的規範經內政部審核這樣會有什麼法律效力?

03/10 15:45, 4年前 , 12F
。放雜物才是素質沒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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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ilata (223.141.41.99 臺灣), 03/10/2022 16:16:26

03/10 16:29, 4年前 , 13F
其實停攤車也是完全合法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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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6:29, 4年前 , 14F
老一點的區 如果是離傳統市場或夜市近的 偶爾會看到停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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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6:30, 4年前 , 15F
車的住戶 沒有很少見喔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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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6:49, 4年前 , 16F
道路不能當營業跟工作場所基本上就違法,你可以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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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6:49, 4年前 , 17F
能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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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6:50, 4年前 , 18F
因為你們要簽買賣合約基本上規約有定就是合法阿,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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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合法沒有罰責可以做什麼?

03/10 16:50, 4年前 , 19F
非規約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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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6:58, 4年前 , 20F
停機車還好吧 禁止也是停到外面大廳口更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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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ilata (223.141.41.99 臺灣), 03/10/2022 18:20:01

03/10 18:55, 4年前 , 21F
你應該問管委會阿 訂罰則的人不是鄉民阿
03/10 18:55, 21F
內文有說目前沒有管委會是新成屋還在交接,所以也沒有投票,我查過不知道罰責是什麼?如果你有看內文,應該也會看懂

03/10 19:01, 4年前 , 22F
本來停機車放雜物也就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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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9:01, 4年前 , 23F
你都說是汽車停車格了 為什麼可以停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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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9:01, 4年前 , 24F
按照你邏輯路邊汽車停車格也可以停機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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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9:02, 4年前 , 25F
我直接就直接嗆社區 開放停機車我就要堆雜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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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函 93年10月28日營署建管字第0932917542號函釋認為:公寓大廈停車空間之管理使用事宜,在不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下,得以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定之,倘若規約規定汽車停車位不得停放機車、腳踏車,則住戶有遵守的義務,反之,停放機車、腳踏車並不違法。 這不是雙標,法規規定就是不同東西,,你覺得是一樣的,可以去請法官解釋 停車位之用途,即係供停車之用,不包括堆置雜物,而堆置雜物之行為已違反原來使用執照所載停車目的,依同條例第4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主管機關得處4萬元至20萬元之罰鍰

03/10 19:02, 4年前 , 26F
都不按照原本用途使用了 為什麼不能堆雜物 根本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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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9:21, 4年前 , 27F
樓上這麼氣要不要先查好法規,為什麼不能放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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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9:21, 4年前 , 28F
,釐清後你會覺得你的言論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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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9:33, 4年前 , 29F
我沒有氣好嗎 我只是單純不爽雙標黨 為什麼不能堆雜物?
03/10 19:33, 29F
還有 32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雜物一定不合法,還可以開罰

03/10 23:17, 4年前 , 62F
一開始物業都只能勸導,但你都知道草案這樣,也買了,就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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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23:17, 4年前 , 63F
遵守吧,不要因為沒罰則就覺得可以違規,都知道這違規了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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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23:17, 4年前 , 64F
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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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23:18, 4年前 , 65F
只能說幸好你不是我鄰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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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23:40, 4年前 , 66F
好奇雜物跟其他只是觀感問題 有造成其他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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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1:01, 4年前 , 67F
為啥停車機都要滑坡成放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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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9:19, 4年前 , 68F
因為很多社區都是機車與雜物同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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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09:19, 4年前 , 69F
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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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ilata (223.141.41.99 臺灣), 03/11/2022 09:29:47 ※ 編輯: miilata (223.141.41.99 臺灣), 03/11/2022 09:33:11 ※ 編輯: miilata (223.141.41.99 臺灣), 03/11/2022 09:37:15 ※ 編輯: miilata (223.141.41.99 臺灣), 03/11/2022 09:38:07

03/11 09:54, 4年前 , 70F
雜物不能啊,雜物管委會可以請公權力介入,你看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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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一直堅持什麼要按照使照不能變更其使用,也沒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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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家判決書為什麼這麼寫,那案例就是規約有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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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應該這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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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看那案例要透過法律途徑上法院互告,才能有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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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作,雜物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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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還是勸某些人如果真的要跟人家討論還是要表達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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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意見,建議還是要去學專業或者是多看,而不是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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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取某段就說你看法院就是這樣判,所以你們不能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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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每件事情的條件基準不一樣,不然為什麼會有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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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貼的那兩個簡易庭跟另外一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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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先前我家住戶吵說要安裝鐵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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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我跟其他人是管委會,我直接說合法就可以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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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合法就有可能被拆,我們住戶大樓有一個人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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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三重案子判決書說你看!法官說可以安裝啦怎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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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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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去細看判決書,第一在預售或者交屋建商與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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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管委達成協議並協助安裝並且規約規定住戶外觀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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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一致統一,而且那個建商住戶安裝的是合法規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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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牆幾公分都有合乎法規。所以判某方勝利,但是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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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們某住戶拿來跳針法院認證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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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某住戶還蠻多有的沒有的事蹟,由於我們是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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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的新成屋基本上汽機車位不一定能1:1,他還提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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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劃,但是必須變更使照才合法,我們就說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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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他就跳針他以前房子他以前的社區,靠!他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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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預售屋合約,跟新成屋合約完全不一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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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阿不說還沒是,被人家搓破,還會繼續跳,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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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有時候看待事情理性就好,你有意見表達就好真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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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一直拿什麼法院某一段話來佐證。最後人家細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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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變成了嗯這人是不是只看得到他認同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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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YAP04TU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YAP04TU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