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社會住宅對屋主的負面影響有哪些?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春日部四郎)時間2年前 (2024/03/20 16:57),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jinso7410 (Aso)》之銘言: : 社會住宅的出租事實被揭露之後 : 1.除了沒有房地合一稅免稅額400 房地合一的部分之前就說過 假設你買+基礎輕裝1200萬。 6年後1600萬賣出。 1. 租人狀況 付出:房地合一繳80萬。 租金收入:扣管理費約2.6萬/月, 空租+修繕扣兩個月。年收租金26萬。 6年=156萬。 收租一半繳給政府,為誰辛苦為誰忙啊? 156萬-80萬=76萬/六年,大約等於一個月一萬。 賺價差外,辛辛苦苦才賺一萬。 2. 自用當砲房 實際有進出紀錄、有水電。符合自用不用繳稅。 一週約一次就好。月省房間費超過一萬。 而且投資用常見的川字格局, 一進門看到廚房,真他媽有夠醜。 但在這種使用下, 開放廚房搞個中島,當酒吧調酒給妹子喝。 無敵的吧? 反正你新房賺價差, 政府就是不讓你走房客幫忙繳利息的路線。 公益出租人是給長期要租 打死不賣的人玩的啦。 要賺價差又要合法的話,你真的當旅館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7.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0925036.A.03D.html

03/20 17:06, 2年前 , 1F
慎選房客
03/20 17:06, 1F

03/20 17:09, 2年前 , 2F
早說新屋出租的都是善心人士
03/20 17:09, 2F

03/20 18:55, 2年前 , 3F
還有舊制的持有人也適合公益出租人阿
03/20 18:55, 3F

03/20 18:56, 2年前 , 4F
應該就是要逼出那些舊制持有一輩子的人的稅
03/20 18:56, 4F

03/20 19:09, 2年前 , 5F
自住400萬一次只能一間啊
03/20 19:09, 5F

03/21 08:25, 2年前 , 6F
小資單身需要金流的話出租出去也不錯,慎選租客,未
03/21 08:25, 6F

03/21 08:25, 2年前 , 7F
來收回來一年重購自住即可
03/21 08:25, 7F
文章代碼(AID): #1b-gJi0z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b-gJi0z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