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建商為什麼不賣新成屋就好?
※ 引述《QQQwe (拿出數據說話是那90人是5)》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看房子,發現不少建商因應營建成本可能增加的風險
: 所以不賣預售屋了
: 轉而蓋好再賣新成屋
: 以成本角度,這完全可以理解
: 簡單說就是蓋完以後,看成本多少,要賺多少
: 去推算說該賣多少錢
: 所以賣新成屋很容易理解
: 但,還是有不少建商是賣預售屋,這就不懂了
: 照理這算是缺點大於優點的賣法
: 風險1是,建商預售屋賣x價格
: 蓋好以後,當初入手的人會以x這價格往上加去賣
: 很多投資客都是這樣
: 那,對建商而言等於是讓別人去賺後續了
: 風險2是,那假如蓋房子期間又缺工缺料、原物料上升
: 營建成本增加了,但你預售屋就已經先賣給客人了
: 所以說不定事後算起來,是賠錢賣
: 所以,預售屋這東西
: 對建商來說完全是弊大於利
: 那為還是有建商在賣預售屋呢?
: 謝謝
營建成本增加不是不賣預售屋的因素
主要回頭從工程執行合約的概念來看
以前完全沒有專款專用限制時
建商開一案只要支付初期的購地費用(這邊大致是全額,合建是延伸題不談)
或是再加上土建包商費用(這個可能按比例支付下包合約費用,初期不會超過30%)
然後,同時可以去融資借錢了
操作的漂亮,連一定比例的購地費用,都可以同時向銀行貸款
開案初期的投入資金,其實對整體工程建案是很低的
會偏高頂多就是土地買太貴
以前又沒有專款專用,房地產景氣好時
就先多開案嘛,先跟銀行借錢,跟預售屋買方收款籌現
只要收款速度 快於 付款速度,那就是印鈔票式的賺法
(景氣好,完售時整個建案收錢收得差不多
但結清款項給包商可能在完售後的半年、一年、甚至更久)
同樣一筆資金,可以選擇開一案先建後售
也可以選擇開3~4案,先賣預售屋滾現金流
現在有專款專用,銀行也會盯
蓋完再賣當然是比較簡單些
而對於自有現金不足,也欠缺其他擔保品可以去抵押,又沒人願意作保時
還是得先賣預售屋回收資金
這情況較易發生在超過一般建造週期的長天數預售屋
開案的人就缺錢,或他開案目的是籌錢為主
施工成本就找規模小的包商,省錢但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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