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實價登錄)已刪文
※ 引述《chihnan (內觀以聚陽神)》之銘言:
: 版上前輩大家好
: 我有個房地合一稅的問題,google了很久,找不到明確答案,
: 所以上網請教。
: 我110年買了一間預售屋(紅單轉讓),
: 當初購買契約上的金額是2500萬,但因為原屋主跟建商預購的金額是2380萬,
: 所以當房子蓋好之後,實價登錄上的金額是2380萬。
: 我最近賣了那間房子,現在要報房地合一稅,
: Q1請問我的原始取得成本要報實價登錄上的2380萬,還是買賣契約上的2500萬?
: Q2又如果,我的原始取得成本只能報2380萬,
: 那買賣契約上的2500萬跟實價登錄2380萬的價差120萬,
: 是列在房屋土地取得成本裡面的『其他』嗎?
: 小弟房地產新手,兩個問題,請教前輩了。
不是特別看得懂你在說什麼@@
我就大概講一下預售屋幾次報稅的經驗好了
依據最新的國稅局說明
你的原始成本不是2500也不是2380
而是你實際已付給建商的金額。
舉例: 如果你已付簽約款250萬、工程款135萬 共385萬
你的"成交價額"(AA)為: 買方支付之總價金(不是2500萬喔)
以你這個case來說我想應該是 385萬+120萬價差 = 505左右
你的"可減除成本"(ZA=YA1=A1=B1=ZA1)為: 已支付建商金額385萬(有建商發票)
你的"可減除移轉費用"(ZB)為:
1.仲介費(仲介提供發票),假設是75萬
2.代書費(代書提供收據),假設是5000
3.換約手續費(建商提供發票),假設是2.5萬
4.履約保證費(履約保證公司提供發票),假設是385萬的萬分之六=2310
總費用 = 782,310
所以你的課稅所得(GI/GL)為 505萬左右-385萬-782310
如果你的case中仲介沒有參與,你要用"未提示證明文件"去寫的話
那就是 (505萬左右)*3%與30萬擇低 ---> (505萬左右)*3% = 大約15.15萬
而不是 2500萬*3%與30萬擇低 ---> 30萬
以上能發現 預售屋計算方式與成屋是有差異的
特別是在最後一步特別容易漏稅
請特別留意
如果上述數字有誤就是我想睡了 意思你能理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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