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大樓公共區域雜物責任歸屬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犬。)時間4月前 (2024/07/07 04:4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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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law板提問 還請房版各位大大指點 所在:中古大樓 我是新住戶加大樓小白 整修中 尚未入住 大概一個禮拜會過去看一下 當初帶看時 停車場和梯間公共區域皆有擺放住戶個人雜物(有照相但已刪 救不回) 我的停車格和其他停車格中間的公共區域有雜物和腳踏車數台 原屋主表示不是他的 所以交屋後 便沒理會 前陣子因有人檢舉 在勸導兩次後 不知誰清的 目前還剩一台腳踏車 今天去大樓時 收到管委會文件 說「收到函文後 三天內要移除 不配合將檢附相關資料給建管處查看並開罰」 礙於不會每天過去 和 不想莫名其妙被罰款 請問如何能合法又不傷和氣的處理?? 1: 向管委會表明 腳踏車不是我所有 請他們清查移除 2: 若管委會不處理 要公共區域周遭的住戶處理 要我去弄是可以 但我不是物主加上是公共區域 是不是要拿到管委會白紙黑字的授權書 同意我隨意處置 不然會有侵佔 偷竊之類的罪名(法律知識不多 想到的名詞是這些) 3: 其他 請版友提供意見 謝謝大家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5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0298974.A.C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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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移置保管處,就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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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到別人的格子,或是整台放在車道旁直接放推讓別人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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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讓別人去跟管理室吵鬧,反正停車場或梯間走道會亂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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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雜物的社區,你跟他好好講,論法條大概率是行不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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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你要更皮,他吵你要比他更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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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YQtUpf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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