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大樓公共區域雜物責任歸屬
有在law板提問 還請房版各位大大指點
所在:中古大樓
我是新住戶加大樓小白
整修中 尚未入住
大概一個禮拜會過去看一下
當初帶看時 停車場和梯間公共區域皆有擺放住戶個人雜物(有照相但已刪 救不回)
我的停車格和其他停車格中間的公共區域有雜物和腳踏車數台
原屋主表示不是他的
所以交屋後 便沒理會
前陣子因有人檢舉
在勸導兩次後 不知誰清的 目前還剩一台腳踏車
今天去大樓時 收到管委會文件
說「收到函文後 三天內要移除
不配合將檢附相關資料給建管處查看並開罰」
礙於不會每天過去 和 不想莫名其妙被罰款
請問如何能合法又不傷和氣的處理??
1:
向管委會表明 腳踏車不是我所有
請他們清查移除
2:
若管委會不處理 要公共區域周遭的住戶處理
要我去弄是可以
但我不是物主加上是公共區域
是不是要拿到管委會白紙黑字的授權書 同意我隨意處置
不然會有侵佔 偷竊之類的罪名(法律知識不多 想到的名詞是這些)
3:
其他 請版友提供意見
謝謝大家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5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0298974.A.CE9.html
推
07/07 06:48,
4月前
, 1F
07/07 06:48, 1F
推
07/07 13:26,
4月前
, 2F
07/07 13:26, 2F
→
07/07 13:26,
4月前
, 3F
07/07 13:26, 3F
→
07/07 13:26,
4月前
, 4F
07/07 13:26, 4F
→
07/07 13:26,
4月前
, 5F
07/07 13:26, 5F
home-sal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