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被建商誤導使房子成婚前財產的補救方式?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安安)時間6小時前 (2025/11/01 14:05), 編輯推噓12(1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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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3年購買了一間預售屋,並於今年交屋。 這間房是我和另一半一起購買的,雙方都有共識要讓它成為婚後財產。雖然登記只在一方 名下,但我們有保留完整的金流與付款憑證,彼此也都很清楚這是共同出資的。 由於我們工作上有一些限制(例如親屬會被列入管制名單),所以我們原本的計畫是在交 屋前辦理結婚登記,確保一切合法且將個人權益影響降到最低。 因此在建商通知交屋時(大概交屋前一個月),我就不只一次向建商客服詢問確切的「產 權移轉日期」。 客服每次回覆都是預計10月下旬會辦理過戶,所以我們就安排在10月中結婚登記。 結果沒想到,我們登記結婚的隔兩天,建商就寄來了權狀, 而且權狀上「產權移轉登記日期」竟然是我們最近一次詢問建商的隔天…… 也就是說,在我們還以為會是「10月底」的時候,其實產權早就先移轉完成了。 現在的狀況就是:房子被登記在我一個人名下,法律上成了婚前財產。 雖然我們彼此都知道這是共同購買,但在法律上完全不利另一半。 想請問大家:這種情況下,有任何方式可以補救嗎? (例如能不能讓另一半在法律上擁有一部分產權?) 是否能要求建商負起部分責任? 畢竟我們幾次確認交屋時間,建商都回覆錯誤,導致我們因此錯過登記時間。 能否請他們至少幫忙負擔部分費用(像代書費)? 若要修改產權或讓雙方都有保障,目前想到的方案是: 透過贈與方式將部分產權給另一半(但可能會影響新青安貸款,要再跟銀行確認看看) 或是雙方簽訂借名登記契約或共同出資合約,至少讓權利有法律依據 有沒有人遇過類似的狀況? 或是有推薦的做法、應該找哪一類律師或單位諮詢比較好? 第一次購買預售屋想說信賴建商,過於信賴也是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21.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61977113.A.AF9.html

11/01 14:15, 5小時前 , 1F
你還蠻好的,是你老婆要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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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16, 5小時前 , 2F
希望白頭偕老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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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16, 5小時前 , 3F
你們未來沒要離婚的話不用擔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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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16, 5小時前 , 4F
但若是未來不幸真的離婚,你就賣掉分老婆一半,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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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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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17, 5小時前 , 6F
現在把房子用原價賣給另外一半,不知道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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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17, 5小時前 , 7F
反正真的離婚,不用你講,你老婆也會主動要求一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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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20, 5小時前 , 8F
如果信賴對方 為何要一次用掉兩個首購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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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22, 5小時前 , 9F
如果你們夫妻感情好 收入也不錯的話 共有會浪費買第二間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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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22, 5小時前 , 10F
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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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31, 5小時前 , 11F
如果之後有爭議,有金流就沒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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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樣有兩次首購,沒什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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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32, 5小時前 , 13F
不然就讓代書產權抵押一半給對方,這樣至少有一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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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32, 5小時前 , 14F
辦完新青安後再贈與一半就好了,銀行設定住也可以過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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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33, 5小時前 , 15F
給一樓,甜蜜的時候講是這樣講,那個萬一只能白紙黑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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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33, 5小時前 , 16F
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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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41, 5小時前 , 17F
抱歉,用字有點錯誤,這裡講產權不太對,應該說買多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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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41, 5小時前 , 18F
額,就設定一半抵押登記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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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4:45, 5小時前 , 19F
你這樣確定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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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5:02, 5小時前 , 20F
共持很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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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5:03, 5小時前 , 21F
你簽一張半價的本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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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5:03, 5小時前 , 22F
老婆拿去鎖保險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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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5:03, 5小時前 , 23F
有金流紀錄真的不幸上法院也有保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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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5:21, 4小時前 , 24F
弄個類似借名登記的文件 上法院有依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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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5:52, 4小時前 , 25F
也許過幾年你會感謝建商幫你弄成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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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6:43, 3小時前 , 26F
建商替你著想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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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6:53, 3小時前 , 27F
夫妻財產贈與 又不用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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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7:06, 3小時前 , 28F
共同持有都是雙輸 買小點的一人買一間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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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7:57, 2小時前 , 29F
27樓有講,夫妻贈與是不用繳稅的,不知道你在糾結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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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7:57, 2小時前 ,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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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8:54, 1小時前 , 31F
贈與這條路不對啦 這樣變共持 兩人都名下有房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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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8:55, 1小時前 , 32F
你們直接寫一張白紙黑字,說這個算是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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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9:00, 1小時前 , 33F
建商:幫你個大忙,以後吵架離婚都不怕了,還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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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9:12, 1小時前 , 34F
好奇 這種簽契約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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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9:35, 37分鐘前 , 35F
以後再買一間掛另一人名字就好
11/01 19:35, 35F
文章代碼(AID): #1f1QCPhv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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