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都更程序請教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M9002)時間6小時前 (2026/02/04 22:02), 編輯推噓6(6010)
留言16則, 6人參與, 2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各位,因為家中目前在談都更。建商剛收滿75%事業計劃同意書,說已通過送件標準。 目前已自辦完三家估價師的遴選會,進度應該是估算價值中。建商說要《事權併送》加快速 度,目前建商尚未送件所以也尚未有政府公聽會。 1. 但是建商通知說要選屋了,請問這流程是對的嗎? 目前家裡頃向走權變沒簽私約,請問一般不是都要送計劃書等政府算出權利變換價值後才進 行選屋嗎? 因不太了解程序,想請問各位都是這樣的流程嗎?估價師所算出來就可以選屋,不用給政府 核定嗎? 2.這樣廠商辦的選屋有法律效用嗎?因建商說一定要選,不選會由廠商抽籤嗎? 因擔心估價算出來尚未通過政府機關核定,有自感價值落差要怎辦? 3.還是是要等送件政府核定後選屋才有法律效力?所以現在先不選也沒關係? 因家人感到擔心困惑,在此提問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48.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70213733.A.596.html

02/04 22:08, 6小時前 , 1F
75%還早呢
02/04 22:08, 1F

02/04 22:13, 5小時前 , 2F
永春案打過官司 權變戶選屋的權利不應與合建戶有差異
02/04 22:13, 2F

02/04 22:14, 5小時前 , 3F
一般如果發生重複的話政府會叫建商負責喬 看要抽籤還是
02/04 22:14, 3F

02/04 22:14, 5小時前 , 4F
怎麼解決
02/04 22:14, 4F

02/04 22:18, 5小時前 , 5F
事權併送的權真的就是每戶都選好->送政府核定 會有2.這
02/04 22:18, 5F

02/04 22:18, 5小時前 , 6F
個疑慮就是覺得走權變>合建 你就勇敢勾權變然後一樣參與
02/04 22:18, 6F

02/04 22:18, 5小時前 , 7F
選屋就好 反正多退少補
02/04 22:18, 7F

02/04 22:24, 5小時前 , 8F
那如果真的差距太大(權利價值跟選屋價值差距>10%) 就比
02/04 22:24, 8F

02/04 22:24, 5小時前 , 9F
較麻煩
02/04 22:24, 9F

02/04 22:49, 5小時前 , 10F
75% ?估計還要個十年左右 我們這邊十年前80%同意 到現在
02/04 22:49, 10F

02/04 22:49, 5小時前 , 11F
還沒談完給你參考
02/04 22:49, 11F

02/05 00:55, 3小時前 , 12F
權變條件通常都弱於合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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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1:11, 2小時前 , 13F
建議先選屋,但建商要你附的單子都不要給。給了就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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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1:11, 2小時前 , 14F
己賣給無良奸商,還比合建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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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1:19, 2小時前 , 15F
選權變合建擇優 然後一樣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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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1:19, 2小時前 , 16F
然後還在同意書階段真的還早 後續還要簽約
02/05 01:19, 16F
文章代碼(AID): #1fWr5bMM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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