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自製實坪制不動產投資工具分享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骷髏怪)時間1小時前 (2026/05/01 10:46), 41分鐘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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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目前登記制度被修改後,並不是最好 畢竟有就該登記清楚明了 一旦有模糊未來就有爭議 為何會說不是最好 以前有登記雨遮 花台,這清楚跟你說是誰的 露台以前也有登記,這往後也最沒爭議 雖然約定專用難以推翻,但也有文件保存問題 漏水修繕責任問題 為何說會有爭議 實際年份我沒查但是我看到95年完工的的房子 都還有主建物內含梯廳 而且這比例非常不公平 同社區同平面 有的權狀30坪梯間佔6坪+公設6坪(號稱20%公設) 有的40坪只佔一坪 簡單說你門口整塊都你的面積退出走道 電梯前的也算給你 公寓來說梯間就是主建物一部分 15坪公寓,50坪公寓 都是2.5-4坪 有的設計有大走廊的15坪梯間吃掉5坪以上 但權狀都沒有登記 還有以前的爭議 陽台未登記,這你專屬專用,竣工圖也有沒問題 公設未登記,地下室未登記 如果這家建設公司還在,或是地主自建繼承人還有,根據民法767條公設未登記之面積, 屬於出資興建者所有 這時候保證你有得吵 不給你過你就好笑了.... 或是你主張袋地通行權,還是要付費 電梯面積沒登記,那電梯是當初蓋的人的 我可給你過但電梯搭一次100元,你也會炸鍋 公設面積我的給你過沒問題,但我的建物我不想裝大門拆掉,你也會炸鍋 我的建物牆面要弄的像靈堂也是我的自由 這包含主建物和梯間也是,尤其一層一戶我2樓這樣幹,一樓梯間也屬於一樓的,那我也 可以去維權 沒有不給你過只是牆面配色圖案很像靈堂,然後放佛經 保證你很精彩..... 還有很多案例門前道路私人的,以前蓋房子建商留路,道路土地沒過給住戶 經過很久遺贈欠債法拍後,新地主維權 區公所養護的既成道路不能擋沒錯 但.... 你的雨遮 凸窗 冷氣 第四台線路等等,通通要拆掉 門口停車不能停 通行權可不包含這些東西 非經公所養護的就更刺激了,地主可以把路放路障到1米寬,好像有一說法88公分,你們 前我就放大貨櫃,你能出入即可 你是外開門抱歉你家的事,合法是內開 還有一種是,非計畫道路 可是原計劃道路只有一米 公所私自舖掉,有的是對面住戶說那也是路,這邊順便處理掉,就被強迫佔用 事後來維權一樣玩法 我覺得清楚完整登記是好事 要做的應該是大公不在捆綁 尤其是地下室部分,車位 車道 該屬於設施的面積,都要清楚標示 目前確實做到的是,你謄本調閱公設建號 會有,完整屬於這建號所有部位的面積,成果圖 但不會告訴你地下室這大公,那些是設施,那些是車位,那些是車道 再來就是公設用百分比合理嗎?管理費按坪合理嗎?這又不是所得稅跟營所稅,賺多的多 繳幫助弱勢。 為何同社區大樓 100坪房子公設要負擔35坪 10坪房子只要負擔3.5坪 100坪就會用到比較多公設嗎? ------ 實坪制要扣掉公設 那增建呢?該不該計價 實坪制議題也是自我口袋正義議題 賣房子時候公設主建物+附屬+違建,用總價/主建物的單價*(主建物+附屬+公設違建 ) 買房子的時候只看主建物,機車一點還要扣牆壁柱子,用總價/(主建物+附屬+公設+違 建),的平均單價*這間主建物 ---- 某前立委 說要單價不變,只算主建物面積,房價不可以漲賣房子不能賺錢 可是輪到自己賣房子的時候, 公設不但算了錢還賺了不少錢 某癡漢 要人家房子不可以賺錢賣,人家要求他自己家裡用當初購入價賣 這時候這位癡漢,對人家媽媽 阿嬤 阿祖 老師 都想侵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222.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77603571.A.0DD.html ※ 編輯: a386036 (42.70.222.176 臺灣), 05/01/2026 10:56:48

05/01 10:57, 56分鐘前 , 1F
建物型態,當地現況,人文環境,太多太多需要討論的
05/01 10:57, 1F
※ 編輯: a386036 (42.70.222.176 臺灣), 05/01/2026 11:12:03
文章代碼(AID): #1fz1Fp3T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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