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大家都如何處理換屋稅款
※ 引述《Jadechen (Jade)》之銘言:
: 目前狀況: 晃到一間更喜歡的預售屋(B),但是手邊已經有一間預售(A),都是大約同
時
: 間交屋,想要等交屋的時候,賣掉 A, 再買B (預設市場上會有人出脫).
: 跟業務討論,看來只有重購退稅的方法可以使用減稅,不過要先交屋,自住一年以上,
不
: 然國稅局會追討。
: 大家有過類似經驗嗎
: ps 沒錢可以同時買兩間,現在時機還是得分配股市,不然跟不上通膨漲幅。
1、A是否會房貸,有沒有付違約金問題
2、A不一定要住滿一年,記得有入藉、實際自住不營利,有獲利的稅金補繳,國稅局這階
段不會管這麼多
3、暫收款這筆…不在房價內,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
除了代書費可扣除,你賣掉就幾乎打水漂了
我自己是先買A,合約押4年,現場說3年就好…
隔幾個月又買B,合約押2年,現場說1.5年內一定好
又隔幾個月又買C,和A同社區
結果,A、C蓋了7年多
B順利入住,住了2年多,請仲介賣
B當時補了獲利的35%約106萬
最終是入住C當自住
C入購價比B賣掉金額少一點點
國稅局退了96萬給我
要記得5年內有任何變動,96萬可能就會要求退還
回應原文推文的觀落陰
國稅局並不會去調查你預售日期
國稅局只看定案的內容,例如:權狀日期、入藉日期
有符合遊戲規則,退稅幾率很高
至於國稅局自行調查就是他的工作
例如:請建商提供資料,請社區提供進出明細
請電信提供定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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