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台灣需要「強制出租法」取代社會住宅。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好傻好天真)時間1小時前 (2026/06/17 16:14), 編輯推噓-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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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修法騎飛輪就可以拿300萬就好 拜託自己努力好嗎? 整天叫,但蘋果手機每年換嗎? 直喊窮,但手搖每天喝了幾杯? 整天喊房價多高多高, 就算台北市降到20萬/坪, 你也不會買啦,繼續一直喊窮, 但身上的名牌還是一直買啊? 感謝楊金龍吧,他只敢打房, 都做球給你了還再靠背靠木 ※ 引述《parkinque (英文老師)》之銘言: : 由於台灣人跟政客的短視近利。 : 導致台灣不願意蓋社會住宅。 : 我個人認為針對台灣空屋, : 可以實行「強制出租法」。 : 法案的大意是禁止住宅空置,將空屋強制以市價 : 甚至更廉價價格出租。 : 不願配合者,政府強制徵收。 : 並且以刑法處以徒刑,併科罰金。 : 這可比蓋社會住宅省錢多了,搭配租屋補助。 : 假設月補助一戶1萬,一年24萬。 : 一年一萬戶也才24億,100萬戶也才2400億。 : 200萬戶也才4800億。 : 幾乎可以達到住者有其屋的目的了。 : 當然可以有有利於房東的配套, : 比方說租金補助直接進房東戶頭。 : 或者針對弱勢者付不出租金政府提供保證等等。 : 這樣可以有效提升租屋市場供給,可以把租金 : 行情打下來。 : 也能解決居住正義問題。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1081111R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239.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81684096.A.E8B.html

06/17 16:16, 1小時前 , 1F
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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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16:28, 1小時前 , 2F
坐高鐵拿300萬會不會更好?
06/17 16:28, 2F

06/17 16:49, 43分鐘前 , 3F
靠 我要說的被2樓講走
06/17 16:49, 3F

06/17 16:52, 40分鐘前 , 4F
在啦
06/17 16:52, 4F

06/17 16:56, 36分鐘前 , 5F
06/17 16:56, 5F

06/17 17:00, 32分鐘前 , 6F
修不在家會有人放500萬在客廳桌下更簡單?
06/17 17:00, 6F

06/17 17:12, 20分鐘前 , 7F
這篇比原PO文更廢 笑死
06/17 17:12, 7F
文章代碼(AID): #1gCbU0wB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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