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都更修法 不得強拆釘子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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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ndagent (帥過頭)時間13年前 (2012/10/09 23: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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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聞要看各位的專注力了,之前就有提到,強制拆除不要給. 行政單位,不要讓地方首長執行,. 要強制拆除就打官司,讓司法執行,不是行政單位執行. 還是拆,只是讓立法院修法,讓大家輕鬆一點,釘子戶也會找市議員,. 同意戶也找市議員,也找市長. 不如就讓司法執行好了,. 不見的釘子戶會更輕鬆. 只是王家
(還有263個字)

推噓3(4推 1噓 11→)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UENFENG (同天內只計一次)時間13年前 (2012/10/09 19: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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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篇新聞來說, 這法這樣修豈不是越改越混亂?. 同意書門檻提高, 這OK.. 但是即便達到同意門檻, 不能強制拆除不同意戶?. 那這門檻是用來幹嘛的!?. 有人能幫我解惑一下這新聞到底在說啥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66.30.

推噓14(14推 0噓 44→)留言5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hiteadam (跟著音樂去旅行)時間13年前 (2012/10/09 14: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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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來源連結:.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 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274588. 2.內容:. 都更修法 不得強拆釘子戶. 2012/10/09. 政院通過修正草案 提高住戶同意門檻 建商
(還有64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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