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投資客成立公司炒房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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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9→)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mo (hi)時間13年前 (2013/01/02 07: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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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哥做投資客的時候沒有奢侈稅的問題. 另外房地產交易成本中,最大宗的仲介費其實投資客要付的. 並不多(除非案子真的很A+店長業務都很硬). 整體算下來不算奢侈稅的話成本隻會多一點點,就是 5% 營業稅的部份. 印象中還隻有建物要繳,而且是依照公告標準(便宜到爆). 真正的問題還是在銀行對待企業做房屋
(還有332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386036 (骷髏怪)時間13年前 (2013/01/02 00: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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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合法壓. 依法應利事業登記. 把相關營業項目列入. 依法以法人名義購入,不能用人頭歐. 貸款以法人名義貸款,成數低,利率高. 法人名義購入. 第一年15%奢侈稅. 第二年10%奢侈稅. 賣房子的時候要開,建物部分的統一發票. 依法繳納營業稅. 年度營所稅. 你要怎樣搞都可以. 第一年賣掉,奢侈稅

推噓10(10推 0噓 11→)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rchand (try harder)時間13年前 (2013/01/01 19: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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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勇哥被抓的新聞喧騰一時 國稅局說以營利為目的買賣房子. 就該成立公司 申報營業稅 營所稅等等. 請問如果一位投資客乖乖成立公司 誠實申報所有的稅 相關成本大約是多少. 例如以兩千萬在台北買入房屋 一年內以三千萬賣出. 總共要付的稅有多少呢(加上奢侈稅 個人綜所稅...). --. 發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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