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投資客成立公司炒房的成本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骷髏怪)時間13年前 (2013/01/02 00: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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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合法壓 依法應利事業登記 把相關營業項目列入 依法以法人名義購入,不能用人頭歐 貸款以法人名義貸款,成數低,利率高 法人名義購入 第一年15%奢侈稅 第二年10%奢侈稅 賣房子的時候要開,建物部分的統一發票 依法繳納營業稅 年度營所稅 你要怎樣搞都可以 第一年賣掉,奢侈稅+營業稅+營所稅+利息+仲介費+管銷 你成本大概是購入總價的25%~30% 2千萬的房子大約有500~600萬的成本 只是這樣的高成本,你要賣給鬼 ※ 引述《marchand (try harder)》之銘言: : 之前勇哥被抓的新聞喧騰一時 國稅局說以營利為目的買賣房子 : 就該成立公司 申報營業稅 營所稅等等 : 請問如果一位投資客乖乖成立公司 誠實申報所有的稅 相關成本大約是多少 : 例如以兩千萬在台北買入房屋 一年內以三千萬賣出 : 總共要付的稅有多少呢(加上奢侈稅 個人綜所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6.166
文章代碼(AID): #1GunBJMF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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