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權狀42,主建物14,這什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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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一個台北市建案. 權狀42坪 ,室內14坪 車位還比室內大. 開價3000萬以上. 換算實價單坪要200萬以上. 這是什麼狀況?必要安全設施要這麼多?. https://i.imgur.com/EC9vYRo.jpg. 難怪香港要取消公攤面積制度. 這個制度應該打從一開始建商設計出來時就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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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情形. 就是加上車位. 如果你不喜歡. 可以去找沒有車位的物件. 權狀與主建物的數字就會接近. 再找沒有電梯的. 又會更接近. 如此而已. 我真的無法理解你要什麼. 政府官方文件當中. 都已經清楚標示出. 主建物 附屬建物 共有部分 車位. 你要怎麼算都可以. 到底你要什麼. 如同擇偶. 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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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真的是典型的”愚者的問題 智者無法回答“. 沒關係 讓去年還是空空被打臉到買房的菜雞解釋給你聽. 1.實坪制. 其實台灣目前已經是實坪制了. 你在乎的大概是 希望強制立法所有房地產廣告上都標示實坪. 42坪雙平車總價3000萬 改成 14坪雙平車總價3000萬. 你所謂的香港模式 差別其實就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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