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請正名主建物計價,不要再講實坪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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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很好. 我敢說台灣登記制度越來越公平正義. 而且是世界前三. 早期不分主附屬 公設. 到有區分. 一樓陽台不登記. 花台不登記. 梯間原本併入主建物變分開. 到雨遮不登記. 但已經登記的重新丈量非常耗時跟錢. 目前唯一不公平的. 公設範圍到底那邊算公設,車道分攤比例等,不管那邊都沒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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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推這則新聞, 我剛剛仔細看了一下. 要先提供物業單位的實用面積信息,然後才可有選擇性提供相關建築面積信息. 所以就是強制要提供實用信息面積, 然後可以順便提到公設面積. 靠北, 這不就跟台灣仲介跟代銷的現況一樣. 現在依法主建、附屬、公設本來就是強制分開表示. 現在哪一個仲介或代銷, 不是這樣
(還有4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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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死抬頭. 現在建築登記規則. 已經有分別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車位拆開了. 所以所謂的實坪制早就在做了. 這就是廣義上的實坪制. 專有共有主建物附屬建物清清楚楚. 不需再討論到底要不要實坪制. 然後又開始討論香港住宅銷售廣告限制. 雖然我沒去了解到底是不是真有這事. 但該文章的內容主要就是要銷
(還有39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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