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防止租霸的巧妙條款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3(16推 3噓 20→)留言39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jessiegail (阿比蓋爾)時間1年前 (2023/11/21 14:58), 編輯資訊
1
3
0
內容預覽:
剛剛在新聞上看到租屋糾紛,惡房客欠租金把裡面用的一團亂吧啦吧啦,有專家說:「在合約明定押金不抵租金的話,房客積欠兩個月就可以強制執行趕人,不用等到四個月。」(當然前提是租賃合約要先去公證過). 所以是不是房東在合約裡加一條這個:「如果房租延遲支付,押金不能用來抵扣。若房租逾期並催繳兩次仍未支付,將需
(還有190個字)

推噓7(7推 0噓 16→)留言23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oberon1013 (破420了.)時間1年前 (2023/11/22 08:29), 1年前編輯資訊
1
3
0
內容預覽:
在板上強調很多次了. 雖然推文內偶爾會有一些"法學專家"反駁. 但我是拿內政部公布的公版契約. 第十三條 任意終止租約之約定. 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除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得提前終止租約外,. 租賃雙方□得□不得任意終止租約。. 這裡勾選得任意終止契約. 這樣不就好了. 房東哪有再怕房客中止契約的
(還有221個字)

推噓5(5推 0噓 17→)留言22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jamo (hi)時間1年前 (2023/11/22 12:47),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任意中止契約的權力. 要嘛有,要嘛沒有. 中間沒有模糊空間. 被你什麼約定事項記載. 就呼嚨過關的房客. 大概就是笨吧. 合約如果還沒有中止. 你是無權停卡的. 一樣的邏輯,. 會跟房東簽合約還沒中止. 房東就有停卡權力的房客. 大概就是笨. 而且我也很懷疑. 要怎麼主張停卡後. 無礙於房客行使房屋
(還有4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