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房已過戶要不回!男控買家涉詐欺銀行不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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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下,彰顯台灣的不動產交易流程很有問題. 在買方需要銀行貸款的情況下. 賣方需要先過戶給買方. 買方找的銀行,設好二順位抵押權後,才會放款代償. 代償剩下的錢才會進去履保. 但是這個案子,二順位抵押權設定後. 因為買方涉入詐騙,帳戶被設警示,名下房屋被扣押. 買方的銀行不可能放款. 導致賣方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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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1下好了. 中古屋買賣通常分3段. 訂約,完稅用印,尾款. 分3階段匯款到履保. 尾款通常就是銀行貸款. 過戶跟撥款通常是約定3天內. 或5天內. 那實務上. 房子都是先過戶給買方. 讓買方銀行設定2順位. 撥款代償賣方房貸並塗銷1順位. 程序就完成了. 那這件衰就衰在. 買方是詐欺犯. 過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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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如果被拿去大規模複製怎麼辦?. 就是詐騙集團成立假公司. 聘僱一堆人頭,做薪資金流. 去購屋市場購屋. 銀行一查收入穩定沒有案底,對保階段通過後. 過戶完準備撥款代償的時候. 詐團再偽造假的債權證明、假的詐欺被害人去報案. 該人頭帳戶被設警示,然後詐團再拿假的債權證明、假的詐欺受害人去扣押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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