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典權有無可能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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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9推 1噓 31→)留言41則,0人參與, 4小時前最新作者promote (pro)時間7小時前 (2024/10/27 22: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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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物權篇保障的典權. 用白話來說 類似不動產「典當」. 屋主先拿五到八成(由市場機制自由約定)的錢. 在約定時間(30年以內)後可原價贖回 也可放棄. 金主則是在這段長期時間自由利用該不動產. 對屋主而言 無論如何未來都可原價買回 房價漲就買回來 房價跌就放水流. 對金主而言 一開始就不用出市價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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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5小時前最新作者jamo (hi)時間5小時前 (2024/10/28 00: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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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典權是非常落後的一種制度. 是在金融制度很不完備的情況下,推出來應急的制度. 簡單說就是用不動產無法跟金融機構進行資金融通,民間才會需要這樣的制度來籌措現金!. 一般來說,在金融業發展完備的國家,基本上典權幾乎消失. 因為它就是來取代金融機構做資金融通的功能!把這個功能放到民間,不但麻煩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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