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典權有無可能興起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hi)時間5小時前 (2024/10/28 00:0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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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omote (pro)》之銘言: : 民法物權篇保障的典權 : 用白話來說 類似不動產「典當」 : 屋主先拿五到八成(由市場機制自由約定)的錢 : 在約定時間(30年以內)後可原價贖回 也可放棄 : 金主則是在這段長期時間自由利用該不動產 : 對屋主而言 無論如何未來都可原價買回 房價漲就買回來 房價跌就放水流 : 對金主而言 一開始就不用出市價買房 就算錯過漲價 穩定使用幾十年也樂勝租房仔 : 若雙方對多空都不確定的話 : 典權似乎是良好的避險 : 而且典權是可登記在地政機關的物權 效力強於一般契約 : 期待典權在未來再次興起~! 說真的,典權是非常落後的一種制度 是在金融制度很不完備的情況下,推出來應急的制度 簡單說就是用不動產無法跟金融機構進行資金融通,民間才會需要這樣的制度來籌措現金! 一般來說,在金融業發展完備的國家,基本上典權幾乎消失 因為它就是來取代金融機構做資金融通的功能!把這個功能放到民間,不但麻煩而且要處理很多問題,例如估價/強佔等問題! 對銀行來說,怎麼估價,怎麼處理強制執行案件都已經有專人跟專門的流程,整個所需的成本很低,但是一般民間出典人要處理這些問題則要付出很高的成本! 所以典權基本上在先進國家都已經完全消失了! 台灣不動產金融改革到要把典權搬出來考慮,真的是厲害~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69.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30044806.A.763.html

10/28 00:18, 5小時前 , 1F
幫你噴一波民進黨,害台灣倒退XDD
10/28 00:1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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