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為何新光集團堅持不解約 就是要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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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5推 3噓 8→)留言16則,0人參與, 51分鐘前最新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時間3小時前 (2025/10/05 12:42), 3小時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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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商業的慣例,不是想租的人,要去搞定有租約的人?. 頂多只是保障自己協調完之後,. 地主肯定肯租自己,租期能夠到自己滿意的期限。. 現在怎麼帶風向變成到地主要搞定這些事?. 還有舊約解約,依照政府的流程,新約需要重新招標. 沒有一定給誰的道理。. 市長直接同意解約後新合約給誰,當然就是圖利。. 要
(還有195個字)

推噓10(12推 2噓 11→)留言25則,0人參與, 3小時前最新作者hsnu127348 (su35k4vul3sp41u)時間5小時前 (2025/10/05 10: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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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台北市政府會把已經有人的地還提供給輝達來選?. 大家租房子的時候. 有天碰上了高富帥大老闆來租. 就算心裡真的很想把手上最豪華最寬敞的物件租給老闆. 可是最頂的那個物件已經租出去了有契約在的. 照理來講就不能帶看這個物件啊. 阿現在說押金退一退就想把原房客趕走是什麼意思啊?. --. 發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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