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大樓物件的都更分回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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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時間15分鐘前 (2026/05/20 10: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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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蓋滿的話, 那這些大樓可以拿回比住三五樓公寓更多. 因為住三五樓公寓不是蓋滿而已, 是蓋超過(300/225=1.33 or 350/225/1.55). 都更難度不是看樓高, 是看現況容積跟法定容積的比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34.

推噓0(1推 1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10分鐘前最新作者xxio (登祿普)時間36分鐘前 (2026/05/20 10: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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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經過羅斯福路跟復興南路看到一些連大樓都可以直剷除都更. 印象這些商業區的容積是630%的 理論上也早已蓋滿. 還有仲介跟我提到某些住三之一的300%的容積的大樓也都整合的差不多了. 倒是很好奇. 這些大樓的住戶都可以分回原居住空間嗎?. 還是有別的法規可以長出更多容積. 讓這些住戶願意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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