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桃園「可負擔住宅」 每戶低於千萬
共 12 篇文章

推噓38(38推 0噓 110→)留言148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時間3月前 (2026/05/31 15:59),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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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負擔住宅的本質就是全租房. 1000萬的房子, 可負擔住宅只賣500萬. 你自負100萬, 跟銀行貸400萬2.17%優惠利率. 等於你付100萬, 然後每個月付7233(不還本金或手動重置). 如果, 100萬押金也是貸來的話, 那就是月租9042的概念. 而且這個月租金買了當下就固定, 永遠不
(還有194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2→)留言16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kcy05785 (肥宅一號)時間3月前 (2026/05/31 15: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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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支持推廣可負擔宅. 讓空軍/租屋股神能有個不會被趕的居所. 以後誰再上來靠杯房價的. 麻煩先貼張可負擔宅權狀. 沒有的一率當反串,多簡單R.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59.223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

推噓10(11推 1噓 22→)留言34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a5292710 (ㄎㄎ)時間3月前 (2026/05/31 15: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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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哥這篇講的真好. 另外我補充一點. 買這類型的產品,你他媽最好保佑你一輩子不會換房子。. 要換房子的時候,發現賣回給政府的錢,根本買不起也換不了房。. 然後怎麼做?找議員、找立委,想盡一切辦法回歸自由市場。. 這就是人性啊,一群憨仔….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推噓6(6推 0噓 4→)留言10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時間3月前 (2026/05/31 15: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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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說過了, 這個東西其實就是典權, 也就是韓國的全租房. 要推廣全租房我是很贊成. 只是桃園包裝成產權信託契約, 變成首創, 條例考慮未竟之處, 未來容易產生爭議. 不如就回歸典權處理, 這樣就不會有限制人民財產處分權的違憲疑慮. 或是債權跟自治條例原價買回權利何者優先的問題. 不知道為何, 這

推噓37(39推 2噓 58→)留言99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ketter (挖西林老背)時間3月前 (2026/05/31 12:37),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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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空空的觀點來說,這個更不用買了啊. 貸款繳30年,然後賣掉還沒賺錢,不如租房. 買房的錢拿去買股票,賺更多. 這種房子,租屋股神都不會去買. 賣掉沒賺錢,還要白白賠了30年的利息跟機會成本. 除非條例有寫可以買了拿去租人. 結果又不能出租. 誰買誰白痴啊. 買一間房,買下去的當下比買車還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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