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人性究竟是本善還是本惡

看板humanity (人性板)作者 (flower)時間18年前 (2007/08/15 23:31),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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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 天氣:午後大雷雨 一如往常,我每月的例行公事,台哥大的開幕PG, 不過這次不同的是,我發生了一件事,讓我第一次進了警局。 工作近尾聲,我拿出我的相機,想為這次工作做一個完美的ENDING, 可是卻發生數位相機被偷竊的事件...... 一位年齡差不多40歲上下的中年婦女,帶著一兒一女,年近2歲與4歲, 經過台哥大店門口時,趁我在忙沒注意時, 居然當眾翻起我的東西,並還順手將唯一值錢的相機帶走, 行徑大膽且離譜,偷走的5分鐘後我發現立刻調閱錄影監視畫面, 並報警處理,不過人民的保母對於這種竊案是完全不放在心上, 一來就告訴我通常這種竊案是沒有辦法找回的,希望我不要報案, 接著開始刁難,居然要我拿出相機的保證書,說要有保證書才能報案, 我說我沒有隨身攜帶保證書,他說「小姐報案的程序你不懂,要將所有物品準備齊全才能報案。」 那時距離那位婦人離開現場還不超過20分鐘,我心理很急, 我希望能在最短的時間調閱里民的路口監視錄影帶,找出這居民居住的地方, 不然要是他換了衣服或做任何改變我怕我是認不出來了, 後來在我堅持資料事後會補齊的情況下,總算到了警局報案, 但是可能因為我心理很急吧!警察動作緩慢到不行,我真的覺得警方做事很沒效率, 後來不知拖了多久,另一位警察跟我說,小姐你這種案子不應該報偷竊應該報遺失, 我說我不是自己弄丟耶!是被人家拿走。 警察很嚴肅的說:你將私人物品放在自己視線之外,是你自己的疏失。 我心想:我承認我有疏忽,可是也不能就這樣放棄不找押! 就好比今天百貨公司將所有商品放在樓面, 小姐若有是離開,也不代表大家可以隨手拿吧。 可能真的覺得是小案件就不想受理吧! 虧牆上還寫著不論大小案件,一律公平受理。 後來來到里長辦公室準備調閱畫面,里長看了我截錄的畫面時, 愣了一下,過了五秒說:這應該不是我們里的人,沒有看過耶! 我說不過看他的穿著打扮應該是這附近的居民,首先他穿著拖鞋,證明是午後下雨才會穿著拖鞋, 如果是外地來的應該不太可能,第二,他帶這麼小的孩子,應該不至於會跑很遠。 里長說:恩,也是有可能。但是我們的監視器是只能看到紅磚道沒法看到騎樓下的。 我回答,我是要調閱巷口的影帶,不是紅磚道的,台哥大沿路的居民我都問過了, 唯獨一個店家一直坐在門口說沒看過這樣的婦人經過,那就證明他應該是在前兩條巷口轉進去了。 里長:不過我們應該是看不到啦! 我說不管怎樣我都已經報案了,先調出來看看如果真的沒有我也好死心。 後來說了好一會兒,終於要帶我們過去錄影中心調閱, 可是我才從里長家走回店裡,我的相機就已經送回來了, 說是一位穿著雨衣的先生送回來的,據店內小姐描述,應該是該女士的先生。 本來我以為他是良心發現拿來還,心理還在感動之餘打電話給里長說不調閱了, 里長說了聲恩...好押就掛了,讓我真懷疑里長是本身沒有好奇心還是...... 一般來說,就算是假裝也會大致詢問一下怎麼找到的?或是誰送回來之類的, 她什麼都沒說,讓我真懷疑她是不是認識那位里民,跟她說叫她快拿來還, 要是被找到了,就是公訴罪。 事情到這邊就算告一段落,這次事件我只能說人心本惡, 凡是都不能太相信別人,另外就是做事要積極,如果我沒有報警並驚動里民與里長, 我想我的相機是不會自動回來我身邊的, 畢竟她有心要偷,人性本惡押! 後來我沒有對他提起告訴,看在她兩個孩子這麼小的份上, 希望她以後能夠不要再養成順手牽羊的習慣, 孩子很單純的,你也不希望你以後孩子因為偷竊被起訴吧! PS 感激公關公司的工讀生一路陪著我,從沿路尋找,到報警找里長,一路淋雨,安慰我的情緒,真的很感動,謝謝你。另外也謝謝台哥大的員工為了我調閱監視錄影帶,並截錄給我,謝謝你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36.100

08/16 06:53, , 1F
我只能說人性現實、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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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4:07, , 2F
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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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46, , 3F
人性本惡 說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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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5:21, , 4F
莎士比雅說:人性是貪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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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16:42, , 5F
我覺得那個里長可能想幫那個媽媽吧 倒是警察蠻白爛了點...
08/18 16:42, 5F
文章代碼(AID): #16mnnOMs (hum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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