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到底是什麼觀念??

看板humanity (人性板)作者 (何去何從)時間18年前 (2007/10/20 19:27), 編輯推噓9(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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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聽人家跟我說 人家會這樣欺負妳一定有原因的    不是你自己先去招惹就是.自己某些地方很討人厭    這是什麼觀念阿??好像一個女生被強暴居然怪罪她去勾引人家    為何要把不好行為合理化?? 為何大家會有這觀念    那是否鼓勵大家以後多多去對他人作不好行為 反正一定是對方錯    自己不用負責任--->天底下會有這麼慌旦的事??    我親眼見是過很多人欺負某人 對某人態度囂張    根本不是對方先不對  而是那個人本身自視甚高 自認優越    沒修養 不尊重他人  或是現實 看到大家欺負她 自己也要跟著湊一腳    為何被欺負就是欺負的人的錯??那法律是拿來懲罰被害者的嗎?    以後我拿刀去砍某人 然後在報警叫警察去抓他 因為他被我砍    一定他自己先有錯在先 所以法律要制裁他???    我真的很討厭那種觀念!!錯的行為就是錯的行為 為何大家極力合理化他??   -- ▍▍▍▍▍Michael Jackson is GOD OF POP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36.191

10/20 20:24, , 1F
啊~我也覺得那種觀念很討厭,另外也討厭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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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0:26, , 2F
"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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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0:26, , 3F
因為那些人沒被排擠過,而且很可能本身就是排擠他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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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0:27, , 4F
當然要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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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0:43, , 5F
一個連是非都搞不清楚的人,講出來的話當然是不能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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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1:12, , 6F
我想到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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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10, , 7F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要看情形耶.有時候是真的..
10/20 23:10, 7F

10/21 00:18, , 8F
回樓上,但我覺得說出這句話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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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於完全否定掉與對方進一步交往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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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0:19, , 10F
不是說要博愛,而是若不願再與對方接觸,直說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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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站得高高的,用這麼不著邊際的話踩在對方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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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0:19, , 12F
說到底,我是對那個"必"字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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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0:59, , 13F
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 我覺得真的是很腦殘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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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是導果為因 任何事都要個案判斷阿 有原則就是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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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2:41, , 15F
如果可以直說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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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2:44, , 16F
還有我的確是否定他沒錯..好啦所以我說要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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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2:49, , 17F
那改成 可憐之人"可能"有可恨之處ˇˇ 就不是"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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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3:04, , 18F
曾經po過的文章裡就有說過這句話,而我的意思也不是樓上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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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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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8:41, , 20F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句話其實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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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8:41, , 21F
我也不喜歡隨便用這句話否定別人的人...地球是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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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3:28, , 22F
欺負人的藉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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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2:07, , 23F
"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並不適用於每個情況~
10/28 12:07, 23F
文章代碼(AID): #176UO6vR (hum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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