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出車禍大家都覺得應該要多點賠償??

看板humanity (人性板)作者 (小小自閉)時間18年前 (2007/12/21 11:49), 編輯推噓3(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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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過了三個禮拜 我沒有拿到賠償金....我承認我錯了,太相信人性!!! 我只開口要了1090元的掛號費用+消炎藥+藥布的費用 期間原本醫生說每天去熱敷+推拿+貼消炎藥 (因為我要準備考試+覺得小傷想說也幫對方節省一些花費 所以我採看一天醫生,在家熱敷自己推拿一天,這樣間隔的治療方式) 因為協議說看完醫生算總額才求償 看完醫生也瀕臨兩個禮拜的底限了 跟他求償他也表示都配合我 卻在星期五下午說銀行關門來不及匯錢 之後就無聲無息了~~~ 想說可能對方生意比較忙碌,我也沒有催討 卻這樣又過了一星期 打電話要提醒他,對方卻都不接電話(不知是故意還是沒開機) 我後來選擇傳了簡訊,告知他我很不開心,因為沒感受到他的任何誠意 如果今天沒有收到錢我可能會想盡辦法提訴訟吧... 我其實一直在想 拿不到錢,這麼小金額 提訴訟划算嗎??? 我身邊的朋友幾乎都是學法律的,我相信願意幫助我的人很多 但是掙扎的不是這個點 因為我也是學法的 我真的很不想走法律途徑 我自己知道該如何保障自己權益,卻讓自己的權益遭人家踐踏 只因為我選擇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對雙方都好的態度 讓自己被家人責怪(諸如費用可能增加一些訴訟費用) 自己也很不開心(覺得被戲弄了,還淪為討債者) 所以我想跟大家分享我的經驗 千千萬萬,不管大車禍小車禍 最好都還是要做車禍鑑定還有跟警察備案的好 因為當事人在警察面前的樣子,有一半機率是假的 不要再像我一樣這麼相信人性了 真的好蠢,社會的現實我終於學到了 PS.可不可以給我意見要不要提訴訟 我有兩個選擇,民事跟刑事的(當然都是簡易的吧,應該是可以只審書面資料) 好煩~~~~~~~~~~~~~~~~~~~~~~~~~~~~~~~~~嗚嗚 ※ 引述《davipig (小小自閉)》之銘言: : 今天出了小車禍 : 不嚴重,但是膝蓋腫起來了 : 因為對方很有誠意警方也有備案,如果兩週內和解不成還可以送調解 : 所以我就暫時以和解為目標, : 留下對方聯絡資料還有處理的警察電話就回家看醫生了 : ~~~~~~~~~~~~~~~~~~~~~~~~~~~~~~~~~~~~~~~~~~~~~~~~~~~~~~~~~~~~ : 回家後我爸叫我自己處理賠償問題 : 我跟對方電話聯絡暫定以看醫生的收據當作求償標準 : 但是我也強調了因為摔傷膝蓋, : 還不清楚有沒有傷到比較嚴重地方之類的地方時 : 價錢比較不好估 : 對方也都說價格好談,我可以找我方便時間估價錢 : ~~~~~~~~~~~~~~~~~~~~~~~~~~~~~~~~~~~~~~~~~~~~~~~~~~~~~~~~~~~~~~ : 結果後來我家人都說我笨 : 覺得我應該要多要一筆"精神賠償金" : 名目講一堆 : 總之認為我單靠收據很笨 : 一定要多要一點錢 : 我大概懂他們的說法 : 可是我覺得今天雙方態度都還不錯,也有警方當目擊證人(警察車禍時剛好在現場) : 警察也說了有問題可以找他,我個人認為至少兩個星期內對方賴不掉 : 一想賴,隨時可以找警察補做筆錄之類的然後送調解 : 既然如此,我只有兩大塊瘀青 : 沒有造成行動上非常大的不便,也因為準備考試沒有工作在家讀書,無收入損失問題 : 那為什麼一定要逼我多要一筆錢 : 這樣跟人家說的趁車禍獅子大開口又有什麼不一樣呢ˊˋ : 其實一直被人家說笨感覺真難受 : 但是我真的認為不管是時間損失或是工作損失 : 都是應該立基於有證據證明你損失了,這樣要了才有道理 : 精神賠償應該是對方道義上願不願意給的問題吧?? : ~~~~~~~~~~~~~~~~~~~~~~~~~~~~~~~~~~~~~~~~~~~~~~~~~~~~~~~~~~~~~~~~~~~~~~ : 實在搞不懂 : 自己家人明明之前遇到過車禍 : 遇到對方開一堆不知所云的賠償 : 也是會氣的跳腳 : 那麼難道今天我是小傷,覺得多要的是幾千塊而已 : 就比較可以不講究合不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24.184

12/21 11:53, , 1F
你有沒有留他的地址 你就留言說如果星期幾前錢還不匯入
12/21 11:53, 1F

12/21 11:53, , 2F
你就要寄存證信函給他了 你GOOGLE一下存證信函就瞭解了
12/21 11:53, 2F

12/21 11:54, , 3F
先用存證信函 一般普通人接到這個會有點嚇到 就付錢了
12/21 11:54, 3F

12/21 11:58, , 4F
基本資料在警察先生那邊,我只有姓名,車牌跟手機號碼
12/21 11:58, 4F

12/21 14:27, , 5F
跟警察要對方的資料~~
12/21 14:27, 5F

12/21 14:28, , 6F
可以的話, 拜託一下警察跟對方表示你要寄存證信函了~
12/21 14:28, 6F

12/21 14:29, , 7F
一般警察不太會想你們告起來,所以可能會幫你轉達~
12/21 14:29, 7F

12/21 15:08, , 8F
看他這麼沒誠意,你把去醫院和去學校的車馬費都算一下
12/21 15:08, 8F

12/22 12:21, , 9F
只有有做筆錄 就可以請警局的人 幫你提出告訴 不用錢
12/22 12:21, 9F

12/22 12:22, , 10F
只是 要等的時間較長 還有 如果要提出告訴 要先請別人幫你
12/22 12:22, 10F

12/22 12:23, , 11F
就是 發生車禍當時 如果確定是對方的錯 那就OK了 因為
12/22 12:23, 11F

12/22 12:23, , 12F
這樣開庭的時候 對方就輸了 因為車禍的錯與對 是按照
12/22 12:23, 12F

12/22 12:24, , 13F
是按照交通規則來判對誰與錯 只要自己是遵守交通規則的
12/22 12:24, 13F

12/22 12:25, , 14F
通常 開庭時檢察官 都會認為沒遵守交通規則的錯
12/22 12:25, 14F

12/22 12:26, , 15F
還有 要請警局提出告訴 必須在半年內 然後還要去警局
12/22 12:26, 15F

12/22 12:27, , 16F
做一次紀錄 是提出告訴時要用到的^^ 有任何問題可以我
12/22 12:27, 16F
文章代碼(AID): #17QpUv4i (hum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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