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關於東協10+1 Form E問題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牛仔很忙~~*^_^*)時間16年前 (2010/03/26 23:58),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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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先進, 公司的廠在上海,在台灣有一個亞太區的倉庫,平常的時候走海運從上海將貨物 進口到台灣亞太區發貨中心(L1保稅進口),等東南亞國家下單後, 再以D5保稅出口到亞太區的國家,目前因為中國加入東協之後,依據代工廠的建議, 若產品是在大陸製造,在東協10國可以享有租稅優惠, 但是要申請"Form E",才能有此優惠 我們碰到的問題是,因為貨物從大陸保稅進台灣,再保稅出口,因此業務想要知到 雖經過台灣中轉,是否還能享有東南亞國家的租稅優惠? 若可以的話,form E該怎樣申請? 我們問了forwarder 及報關行,普遍都說雖然貨物在大陸製造,但是因為經過台灣中轉 因此就不能享有租稅優惠,真的是如此嗎? 想要請各位先進解惑,謝謝您 Stev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6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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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遇到大陸客戶要求要FORM E,當時那批貨是由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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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進口至中國上海,據客戶所說,FORM E申請的條件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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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由產地直接走直航船(不能轉二次船)到目的港,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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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就不能享有關稅上的優惠,但這也只是我們客戶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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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片面之詞,不知道是不是只有中國這樣還是東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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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都有這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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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hDd1C2 (intl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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