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務] EBS到底該誰付呢?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運動才能健身!)時間13年前 (2012/01/31 19:18),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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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大家好! 我已經上網搜尋過一陣子了 但想要確定點 所以上來請各位先進指點一下迷津 情況:賣方A(上海) 買方B(我) 上海FOB至基隆 就如標題所提EBS費用 到底該由誰支付呢? 就我查詢google上的分享 似乎都是說這費用應該是由賣方付 所以我在簽約前,可以很理直氣壯的禮貌的請他們支付 是嗎? 請各位前輩不吝指教!!! 感恩!!! -- Lay down your arms, give up the fight Throw up your arms into the sky you and I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22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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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費用,大陸付。但是常聽到大陸不爽付,台灣吞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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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另外ECRC & CIC 上海當地已經取消徵收這兩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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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先談好誰付,沒有規定一定是賣方OR買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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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說:上海CIF(或C&F)到基隆吧。如果沒有另外協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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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陸端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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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啊 樓上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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