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商品跟樣品合併為一張的PI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搖擺豬)時間7年前 (2018/07/17 09: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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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家好 我是進口新手, 公司跟美國進貨商品,同時也有樣品(這部分由美國負擔,我司不需付費) 商品跟樣品一起用貨櫃海運來台(因為運費很貴,不可能拆兩櫃進來,一定是併櫃處理) 因付款使用信用狀,銀行建議PI合在一起開,避免貨到的時候,沒有樣品的PI,會領不了貨 所以合在同一張PI 包裝的部分美國有收我們費用,所以總項目的數字跟金額也有把這一項加上 我們實際付費是:商品+包裝費的費用 但PI會註明樣品項目及總價值, 文件最後再來個扣項,把樣品的金額扣掉 到報關行這邊,希望改PI 1.不要把包裝(項目1件,金額X元)寫進去PI,只要寫商品+樣品數目及金額就好 報關行說因為如果被抽驗,加上包裝木架的數目跟商品數不符,領貨會很麻煩 但美國會覺得這樣就跟信用狀內容不符(因為我們有付包裝費) 2.希望把sample discount改成“goods discount”, 報關行說樣品雖然不計價 但是需要報關 金額加回來又跟LC不符合 希望用goods discount代替 這一點美國也覺得很奇怪, 因為PI內容有把sample明細及價值都寫出來 最後突然跳出一個goods discount 他們無法給這樣的PI 法規部分我不太清楚,加上樣品一併進口的方式有標準做法嗎? 還有, 包裝費的方式有人碰過這樣的經驗嗎 我想請問各位前輩有沒有類似經驗,有否建議的作法呢? 謝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37.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tltrade/M.1531789561.A.0A2.html
文章代碼(AID): #1RJK3v2Y (intl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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