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FOB 電放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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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出貨人(出口商),跟收貨人(進口商)採FOB,. 同時請貨代電放待通知,待出口商確認收到貨款再電放。. 現在貨代因為跟進口商要不到運費,反過頭來跟出口商要,. 理由是:出口商有指示電放、所以出口商是託運人。. 貨代的說法是援引司法判決,目前關於電放的見解都是:. 在海上運輸實務上有所謂「電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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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國貿條規不見得相同,尤其實務判決並不一定跟著國貿條規走. 要突破司法實務見解,試圖否定FOB賣方是託運人不太容易. 不過即使簽發電放通知單的賣方就是託運人,也不見得能直接推論出賣方就要負擔運費. forwarder的工作包括國際運送、其他相關出口業務,例如協助完成櫃場進倉裝卸報關等. 買方和賣
(還有27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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