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翁方彬律師事務所-誠徵受雇律師乙名已回收

看板job (工作徵人)作者 (娃娃音不娃娃)時間6年前 (2019/10/21 15:37),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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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翁方彬律師事務所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 受雇律師乙名 【工作內容】 撰寫書狀 回答客戶法律問題 開庭等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高考律師證照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號5樓之1 (古亭捷運站4號出口步行3分鐘)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09:00~17:30 週六週日休假 (除非有陪偵等特殊情況,基本上5:30都可以準時下班) 午休時間:12:00~13:30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至少8天,若有加班會按時數給加班費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1.勞健保個人自付額亦由所長負擔,薪資為實拿 2.早午餐皆供餐,下午還會有下午茶,不定期會有聚餐 3.律師公會月費皆由所長負擔 4.年終至少一個月 5.有獨立辦公室(還有附暖氣機) 【薪資範圍】58K起,視能力學經歷調整,可討論。 ※行政院勞委會於108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3,100元 ※無薪資、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3100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1位 【聯絡人/連絡方式】請將履歷寄至mtob1025@yahoo.com.tw 【其他備註】 特別條件:希望正式執業經歷兩年以上,熟悉民商法家事法尤佳。 1.偶有刑事夜間陪偵等,會依時數給加班費。 2.可自接案抽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28.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M.1571643453.A.C08.html ※ 編輯: nomore77 (223.137.124.127 臺灣), 10/21/2019 17:51:55 ※ 編輯: nomore77 (223.137.124.127 臺灣), 10/21/2019 17:52:32
文章代碼(AID): #1ThM0zm8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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