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臺北大學教發中心誠徵計畫專任助理1名已回收

看板job (工作徵人)作者 (官官G啾)時間5年前 (2021/03/10 17: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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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工作職缺】 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 【工作內容】 1.協助高教深耕計畫分項子計畫之規劃、執行與成果,計畫經費採購及核銷。 2.辦理教師創新教學之推廣及補助。 3.辦理教師教學社群、師生共學社群、學生學習社群補助。 4.推廣開設跨領域共授課程。 5.推廣開設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課程。 6.推廣教師申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徵求條件】 1.具大學或以上學歷,科系不拘。 2.具有舉辦活動、計畫撰寫等工作經驗,或曾執行過教學卓越計畫或其他專案計畫者尤佳 。 3.需具備Word、Excel等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業務內容需擅常文書處理,打字速度慢、不諳基本word排版者不建議應徵。) 4.工作積極主動且細心,能獨立作業、善溝通協調,具備問題解決能力。 【工作地點】 國立臺北大學教學發展中心(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3F17)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08:00~17:00(彈性上下班1小時) 【月休】 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依學校行事曆) 【公司福利】 1.年終獎金1.5個月(依年度在職月份比例發給) 2.寒暑假享有寒休、暑休 3.享有本校教職員工優惠 【薪資範圍】 學士級32,466元/月,碩士級37,132元/月,依國立臺北大學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 規定薪資支給。 【需求人數】 1 【聯絡人/連絡方式】 教學發展中心 白小姐 02-8674-1111 #66126 【其他備註】 一、應備文件: 1.履歷表(含自傳) 1份。 2.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1份。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二、應徵方式及截止日期: 1.以紙本應徵者,請寄至: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收。 2.以電子郵件應徵者,請寄至:A5445@gm.ntpu.edu.tw,信件標題請填:應徵教學發展中 心助理(姓名)。 3.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24日(星期三)17時止,以電子郵件應徵者,以郵件系統 時間為憑;以紙本應徵者,應於3月24日(星期三)前送達本校(逾期恕不受理)。 三、其他: 1.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本職缺視成績得增列備取,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約滿前提前離職,於候補有效期間內由 本校通知候補人員逕行遞補。 3.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 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 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 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 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34.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M.1615366809.A.14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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